纳税人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的,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3-02-22 字体:[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黄金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2〕47号)第二条第5项的规定:“对纳税人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的,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