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如何开展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
来源:海门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04-03 字体:[ ]

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分为“示范工地”考核评价和“示范工程”考核评价,具体如何考核?

答:(一)、示范工地: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分值=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考核评价,分值×0.4+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分值×0.6。                                 

1.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考核评价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2.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3.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内容为:公路工程为施工现场(通用部分)考核评价表和施工现场(公路部分)考核评价表;水运工程为施工现场(通用部分)考核评价表和施工现场(水运部分)考核评价表。

 (二)、示范工程:对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工程项目考核评价分值=建设单位考核评价分值×0.2+Σ监理单位考核评价分值/监理单位个数×0.2+Σ(施 工单位考核评价分值×合同价)/Σ施工单位合同价×0.6 1.建设单位考核评价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 分)×100;2.监理单位考核评价分值=(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3.施工单位考核评价分值=施工单位基础管理考核评价分值×0.4+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考核评价分值×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