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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清明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来源: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4-01 字体:[ ]

按照上级通知精神,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5日(星期五,清明节)放假,与周末连休。

节假日期间,各区镇、部门要认真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主要领导手机要24小时畅通,带班领导要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电话24小时保持通畅,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