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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城区居民生活用管道燃气价格制定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来源:海门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11-06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城区居民生活用管道燃气价格制定听证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组成

本次听证会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共15名,其中:消费者代表8名(居民代表6名,学校代表1名,养老福利机构代表1名),经营者代表1名,市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代表1名,法制办1名,专家或学者1名,消费者协会1名,街道居委会代表1名。

除以上听证会参加人外,另确定听证人不少于3人,旁听人员3名,新闻媒体记者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及旁听人员的产生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8人时,由我委委托海门市公证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不足8人时,空缺名额由我委委托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推荐产生,并由我委聘请。

2.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经营者参加人,经相关组织(单位)推荐产生,并由我委聘请。

3.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记者由我委邀请。

三、消费者参加人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热心公益事业发展;

2、能正常陈述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3、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4、海门市城区范围内的用气户。

四、报名时间和地址

1、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止,上午8点30分至11点,下午1点30分至5点。

2、报名地址:(1)海门市行政中心1232室(联系人:周晓辉,联系电话:82212135);(2)海门市行政中心1212室(联系人:卞美军,联系电话:82216215)。

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报名,填写报名表。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相关报名表格,也可登陆海门市人民政府网(www.haimen.gov.cn)的海门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网页公示公告栏自行下载和打印。

热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362421531@qq.com),就城区居民用气价格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讯地址: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海门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价格科,邮编:226100,传真:82212135。

特此公告




海门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1月6日 

附件:《城区居民用气价格制定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

海门市城区居民用气价格制定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