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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工程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公告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01 字体:[ ]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我辖区内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工程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并公告如下:

一、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工程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见下表: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工程安全保护区划定情况表(海门区)

本线DK100+700~DK141+100(40400米)

序号

起止里程

(DK里程)

自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铁路线路位于地下的,从地下车站、隧道外边线外侧起向外的距离(米)

备注

线路左侧

线路右侧

1

DK100+700~DK115+127

15

15

悦来镇

2

DK115+127~DK115+382

15

15

常乐镇

3

DK115+382~DK115+722

15

15

余东镇

4

DK115+722~DK128+077

15

15

常乐镇

5

DK128+077~DK132+163.51

15

15

三星镇

6

DK132+163.51~DK132+900

15

15

三星镇

7

DK132+900~DK137+300

50

50

三星镇

8

DK137+300~DK138+029.39

15

15

三星镇

9

DK138+029.39~DK141+100

15

15

三星镇

小计

40400米


二、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四、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8年12月31日失效。

特此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