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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19-04-03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体育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信访局进行综合评议,对“拆违拆破拆旧”工作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住房建设服务中心进行专项评议,对部分2017年、2018年综合评议部门进行“回头看”,对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部分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

综合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近年来,落实上级大政方针及重大改革发展举措情况;推进和完成市委确定的重大任务、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的重点工作、上级布置和考核的重点任务情况;“四大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和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情况;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绩效情况(含专项资金);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等。

专项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三拆”工作任务清单完成情况;对区镇重大“三拆”工作的直接参与情况;指导、协调、服务基层做好“三拆”工作情况;“三拆”重点难点问题创造性破解情况;对市人大常委会督查指出问题及评议意见的整改情况。

为深入推进评议工作,切实推动被评部门和对象改进工作,提升评议实效,现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征求对各被评部门工作的建议意见。敬请将有关建议意见寄送至海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蒋丰全,电话:81261603,邮箱:hmrdhh@163.com)。



海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