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增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海门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19年1月4日市政协十四届八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海门市委员会委员履职服务与管理办法》,政协海门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
同意沈小明、戴静君、姚继伟、周祖斌、谢翡、张学兵、李鹏、张卫忠、仇前斌、傅军平等10名同志辞去海门市十四届政协委员职务;
增补何雪峰、袁标、郁国强、张月峰、朱忠惠、黄建新、曹卫文、花志华、彭丽红、肖高飞、樊健等11名同志为海门市十四届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