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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医疗保险拟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公示
来源:海门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9-04-30 字体:[ ]

根据《关于印发<海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海人社发〔2016〕91号)规定,海门市医疗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定点工作,经公开集中受理、材料审核、现场复核、评估等程序,认定海门申丞医院有限公司基本符合定点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5日。

凡对上述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向海门市医疗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82398005、82262321。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我们将对符合纳入协议管理条件的医疗机构予以认定纳入医疗保险协议管理。


附件:海门市医疗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协议管理情况公示表



海门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海门市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9年4月29日       


附件:

海门市医疗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协议管理情况公示表


受理编号

单位名称

医疗机构类型

地址

申报建筑面积(单位㎡)

实际建筑面积(单位㎡)

材料审核

现场复核

其他情况

符合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基本条件

备注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社保登记证/单位及从业人员参保缴费

诊所注册执业医师、护士、药师(士)

牙椅配备

业务用房自有或租赁

剩余租赁期限

医疗机构设置、核定床位批准文书/药品品种清单/已开展的诊疗项目清单/医疗仪器设备清单/科室设置材料

规章制度材料/财务报表和门诊、住院业务量/未受行政处罚承诺书

实际经营地址与证照相符/   证照名称与实际一致情况

药品配备/ 科室设置/医疗仪器设备

药品进销存实行电算化管理/财务会计制度和票据

实际床位数(口腔诊所牙椅数)

诊疗环境

财务会计制度和票据

Y2019001

海门申丞医院有限公司

综合医院

海门经济开发区滨江街道苏州路399号

160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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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

18年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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