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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2019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公告
来源: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11-19 字体:[ ]

我市2019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开始,筹资标准为人均1100元,其中个人缴费为每人330元,请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及时办理登记、缴费手续,参保缴费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20日,逾期缴费的,须待6个月过渡期满后方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2018年度已参保的海门籍城乡居民,可以由各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代为收取,也可通过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hmfs.haimen.gov.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海门财政”后进入相关界面进行在线缴纳,也可通过社会保障卡便民服务终端缴纳;2018年度未参保的海门籍城乡居民,须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登记、缴费手续;非本市户籍且未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的本市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在校学生到所在学校办理,学校代收相关证件及个人缴费部分后统一到学校所在地的区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登记、缴费手续。详情可查询海门市人民政府网站 “便民公告”栏《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和《2019年度海门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要点》或拨打咨询电话12333。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