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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鳝、牛蛙、梭子蟹等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4-01 字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检信息的公告,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海门市容记海鲜酒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NCP21320684188050048、NCP21320684188050053、NCP21320684188050055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黄鳝、牛蛙、梭子蟹;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市容记海鲜酒店;涉及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12月27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市容记海鲜酒店送达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2021-W1049-56、№: 2021-W5566-7、№: 2021-W1054-13),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2】00126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进货来源管控不严,导致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表示终止供应商合作,实行索证索票制度。

二、海门市徽之润饭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NCP21320684188050049、NCP21320684188050051、NCP21320684188050054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皮皮虾、黄鳝、梭子蟹;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市徽之润饭店;涉及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镉(以Cd计)。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12月27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市徽之润饭店送达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2021-W1053-11、№: 2021-W1049-58、№: 2021-W1054-14),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2】00123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进货来源管控不严,导致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表示终止供应商合作,实行索证索票制度。

三、沈士兴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NCP21320684188050008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黄鳝;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沈士兴;涉及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12月27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沈士兴送达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2021-W1049-37),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2】00142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没有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导致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表示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四、张平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NCP21320684188050010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梭子蟹;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张平;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12月27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张平送达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2021-W1054-3),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2]00122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未落实食品进货验收制度,没有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导致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表示加强食品安全方面学习,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五、海门季晨宇食品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NCP21320684188050010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豇豆;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季晨宇食品经营部;涉及不合格项目为:甲胺磷。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12月22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季晨宇食品经营部送达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2021-W1044-13),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2】00099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过程掌控不严,导致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表示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六、海门市老渔翁饭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NCP21320684188050033、NCP21320684188050035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牛蛙、梭子蟹;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市老渔翁饭店;涉及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镉(以Cd计)。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12月28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季晨宇食品经营部送达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2021-W1054-10、№: 2021-W5566-6),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免罚[2022]00004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义务,不知道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导致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表示规范自己的行为,履行好索证索票的义务。

七、海门市鑫府酒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NCP21320684188050031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皮皮虾;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市鑫府酒楼;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12月27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市鑫府酒楼送达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2021-W1053-9),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2]00124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进货来源管控不严,导致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表示终止供应商合作,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八、海门新福香园酒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NCP21320684188050032、NCP21320684188050034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牛蛙、梭子蟹;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新福香园酒店;涉及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镉(以Cd计)。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12月27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新福香园酒店送达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2021-W5566-5、№: 2021-W1054-8),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2】00125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义务,不知道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导致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表示规范自己的行为,履行好索证索票的义务。

九、海门市思杰大酒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NCP21320684188050063、NCP21320684188050064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黄鳝、梭子蟹;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市思杰大酒店;涉及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镉(以Cd计)。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12月28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市思杰大酒店送达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2021-W1049-64、№: 2021-W1054-17),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免罚[2022]00005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义务,不知道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导致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表示履行好自己的义务,更加严格的要求。

十、海门市满庭芳时尚餐厅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NCP21320684188050066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梭子蟹;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市满庭芳时尚餐厅;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12月25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市满庭芳时尚餐厅送达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2021-W1054-19),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字【2022】00106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进货把关不严,导致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表示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十一、海门市金色年华酒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NCP21320684188050065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梭子蟹;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市金色年华酒楼;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12月27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市金色年华酒楼送达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2021-W1054-18),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2]00148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的义务,导致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表示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十二、海门市丰收日大酒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NCP21320684188050030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黄鳝;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市丰收日大酒店;涉及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12月28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市丰收日大酒店送达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2021-W1049-53),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免罚[2022]00003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履行了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的义务,不知道原材料不合格,导致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表示规范自己的行为,履行好自己的义务。

十三、三厂综合市场+侯卫国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NCP21320684188050006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泥鳅;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三厂综合市场+侯卫国;涉及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12月28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三厂综合市场+侯卫国送达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2021-W1049-35),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2]00143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没有认真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导致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表示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十四、三厂综合市场+季雪忠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NCP21320684188050009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梭子蟹;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三厂综合市场+季雪忠;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12月28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三厂综合市场+季雪忠送达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2021-W1054-2),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2]00144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没有认真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导致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表示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十五、海门市爱晴大酒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NCP21320684188050050、NCP21320684188050046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黄鳝、豇豆;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市爱晴大酒店;涉及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12月28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市爱晴大酒店送达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2021-W1049-60、№: 2021-W1044-15),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2]00150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来源管控不严,导致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表示更加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履行好索证索票的义务。

十六、海门汉嘉酒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NCP21320684188050052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虾公(皮皮虾);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汉嘉酒店;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12月28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汉嘉酒店送达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2021-W1053-12),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2]00149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来源管控不严,导致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表示更加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履行好索证索票的义务。

十七、海门市开发区沙里人家餐厅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NCP21320684188050018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牛蛙;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市开发区沙里人家餐厅;涉及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12月28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市开发区沙里人家餐厅送达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2021-W5566-10),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2]00121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进货管控不严,导致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表示实行索证索票制度。

十八、海门市包场镇包场市场+张国华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NCP21320684188050018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梭子蟹;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市包场镇包场市场+张国华;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12月28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市包场镇包场市场+张国华送达上海必诺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2021-W1054-6),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2]00152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进货未查验,导致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表示索证索票,加强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