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分两阶段进行《南通市海门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第一阶段向政府各职能部门、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进行征求;第二阶段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均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