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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涉农补贴“一折通”平台建设补助经费的通知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0-18 字体:[ ]

各区(镇)财政局:

现将2021年涉农补贴“一折通”平台建设补助经费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

根据《江苏省一折(卡)通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苏农改办〔2014〕5号),结合全区各地2020年“一折通”平台运行管理工作情况,按照区、镇涉农补贴农户数量、资金量等情况确定综合补助系数,进行补助经费分配,并对平台建设和管理维护规范、工作较好、考核先进的单位,在经费分配上给予适当倾斜。

二、经费使用

补助经费主要用于财政涉农补贴平台建设和管理维护所需费用。各区镇要坚持“专款专用、加强管理、保证效益”的原则,严格按规定使用管理。区财政适时对补助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三、相关要求

根据《江苏省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实施方案》(苏财农改办〔2021)8号),我省2023年12月底前将建成更加统一高效的“一卡通”平台,过渡期内各区镇要加强平台日常维护,保证平台稳定有序运行。加强与村级、银行的沟通,及时更新农户信息,未达账当月及时清理。要通过基本信息管理项进行重复值检查,对检查出的重复农户信息,在对应的农户管理中删除。登录系统时要关注界面通知,及时做好数据更新,维护中遇到技术性问题请与久其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25—83633703。

附件:2021年涉农补贴“一折通”平台补助经费分配表

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

2021年涉农补贴“一折通”平台补助经费分配表

                                                              单位:万户、万元

单位

总户数

全部补贴

补助经费

备注

开发区

6.13

8241.15

8.4

其中海门街道8万元、江心沙农场0.4万元

三星镇

3.75

5968.5

5.5


临江新区

2.61

4154.65

3.8


海门港新区

5.62

9013.39

8.2


三厂工业园区

1.72

2183.44

2.3


常乐镇

3.32

5303.97

4.8


悦来镇

4.73

8287.78

7.2


四甲镇

3.29

5037.48

4.7


余东镇

2.48

3700.37

3.5


正余镇

2.32

3556.03

3.3


海永镇

0.2

364.48

0.3


合计

36.17

55811.24

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