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黄豆芽”、“韭菜”等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7-21 字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检信息的公告,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海门向丽蔬菜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NCP22320684924931398、NCP22320684924931400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小黄豆芽、韭菜;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向丽蔬菜经营部;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4月24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向丽蔬菜经营部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NCP22320684924931398、№: NCP22320684924931400),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2〕00333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导致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表示履行好自己的义务,规范好自己的行为。

二、城兴农贸市场李永芳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NCP22320684924931500、NCP22320684924931501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小黄豆芽、黄豆芽;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城兴农贸市场李永芳;涉及不合格项目为:6-苄基腺嘌呤(6-BA)。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4月24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城兴农贸市场李永芳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NCP22320684924931500、№: NCP22320684924931501),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2〕00334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的义务,导致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表示履行好自己的义务,规范好自己的行为。

三、海门谢全楼蔬菜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NCP22320684924931548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黄豆芽;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谢全楼蔬菜经营部;涉及不合格项目为:6-苄基腺嘌呤(6-BA)。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4月22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谢全楼蔬菜经营部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NCP22320684924931548),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2〕00279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来源管控不严,导致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表示加强管理。

四、东洲市场江丽珍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C22320684924931179、XC22320684924931181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皮皮虾、梭子蟹(公);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东洲市场江丽珍;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4月24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东洲市场江丽珍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XC22320684924931179、№:XC22320684924931181),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根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2〕00342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的义务,导致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表示履行好自己的义务,规范好自己的行为。

五、海门区常乐镇农贸市场茅峥嵘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NCP22320684924931392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梭子蟹(活体);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区常乐镇农贸市场茅峥嵘;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4月26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区常乐镇农贸市场茅峥嵘出具的检验报(№: NCP22320684924931392),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根据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2〕0034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没有落实进销货索证索票制度,导致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表示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六、海门市常乐镇文峰超市加盟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C22320684924931850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露酒;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市常乐镇文峰超市加盟店;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20℃)。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6月10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市常乐镇文峰超市加盟店出具的检验报(№: XC22320684924931850),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当罚〔2022〕09022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索证索票时未严格落实,导致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表示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七、海门市沈超娟食品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NCP22320684924932345的不合格样品,涉及样品名称为:黑芝麻(生干籽类);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市沈超娟食品经营部;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6月28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市沈超娟食品经营部出具的检验报(№: NCP22320684924932345),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2〕00355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进货来源管控不严,导致上述产品抽检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表示终止供应商合作,落实索证索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