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式草莓味月饼”“广式凤梨味月饼”“小黄豆芽”“梭子蟹(海水蟹)”“圆碟”“小碗”“砂锅碗”“花边盘”等8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1-04 字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抽检信息的公告,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海门季晨宇食品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C22320684924932756、XC22320684924932755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广式草莓味月饼、广式凤梨味月饼;涉及被抽样单位为:海门季晨宇食品经营部;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8月19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季晨宇食品经营部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XC22320684924932756、XC22320684924932755),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广式草莓味月饼、广式凤梨味月饼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2〕00465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导致上述产品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二、海门区陆恩怡食品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C22320684924933118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小黄豆芽;涉及被抽样单位为:海门区陆恩怡食品经营部;涉及不合格项目为:6-苄基腺嘌呤(6-BA)。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8月22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区陆恩怡食品经营部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XC22320684924933118),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小黄豆芽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字〔2022〕00439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导致上述产品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三、海门姜燕丹鲜肉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C22320684924933646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梭子蟹(海水蟹);涉及被抽样单位为:海门姜燕丹鲜肉经营部;涉及不合格项目为:镉(以Cd计)。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8月29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姜燕丹鲜肉经营部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XC22320684924933646),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梭子蟹(海水蟹)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处罚〔2022〕00494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导致上述产品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四、海门米家家餐饮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C22320684924933894、XC22320684924933893、XC22320684924933891、XC22320684924933895的不合格餐饮具,涉及餐饮具名称为:“圆碟”“小碗”“砂锅碗”“花边盘”;涉及被抽样单位名称为:海门米家家餐饮店;涉及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9月20日,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海门米家家餐饮店送达江苏广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 XC22320684924933894、№:XC22320684924933893、№:XC22320684924933891、№:XC22320684924933895),并进行了现场检查。

(三)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调查,对当事人餐具抽检不合格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海市监当罚〔2022〕10-0919-202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排查,当事人在清洗餐饮具时未按要求清洗到位,未按要求对餐饮具进行有效消毒,导致上述产品不合格。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当事人承诺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所有餐具在去除残渣和用热水洗涤剂洗涤后,用清水至少清洗三次,再放入消毒柜进行消毒。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