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区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2-02-18 字体:[ ]

2月17日下午,区委副书记、区长沈旭东主持召开十八届区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学习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听取全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情况通报,讨论《“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全区2022“营商环境提升年”实施意见》等,研究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为我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路线图和施工图。各区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环保督察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深入开展自查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问题、长江大保护问题、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等进行“回头看”,逐一过堂,快速整改,确保区域环境顽疾得到有效解决。

会议强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的全面振兴,打造全国都市型现代农业引领区、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乡村振兴样板区,率先建设“无差别城乡”。要抓好规划引领,全力推动农业农村工作实现更高质量发展。要抓好招商引资,引进落户一批优质农业项目,进一步促进富民增收。要抓好示范村、特色村建设,以点带面推动乡村面貌向更美场景蝶变。要抓好乡村治理,扎实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使农村治理水平向更优方向提升。要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使农民生活向更加富裕迈进。

会议指出,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是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有力抓手。各区镇、各相关部门要有序推进创建工作落实落细,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海门”。要坚持上下联创、部门联创、城乡联创、条块联创,对标对表各项目标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要坚持高效节约,在尽可能减少硬件投入的情况下实现智能化升级,避免各部门单独建设、重复投资。要构建闭环监督机制,确保建设程序规范、资金投入科学。

会议强调,优化营商环境是优化资源配置、畅通经济循环的需要,是建设法治政府、现代政府的需要,更是对冲经济下行压力的需要。要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以营商环境的“优无止境”促进经济发展的“稳中求进”。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区“营商环境提升年”动员会精神,将各项政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举措,进一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强化用户思维,切实帮助企业、项目解决发展困难和推进难题,着力提升各类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海门营商环境政策及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