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
来源:海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4-20 字体:[ ]

2018年4月10日下午,市长郭晓敏在市会展中心202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十七届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了有关事项。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海门市“1532”工业大企业培育实施方案》。会议明确,由市发改委根据会议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之后按程序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

二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2018年全市经济运行评估考核办法》。会议明确,由市发改委根据会议意见对评估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之后按程序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

三、会议听取了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基本情况及相关办理建议的汇报。会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二要落实责任。三要精心办理。四要谋求实效。

四、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2018年全市产业项目建设综合考评办法(试行)》。会议明确,由市项目办根据会议意见对文件进行修改完善,之后按程序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

五、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关于推进“人才强企”的若干措施(试行)》。会议明确,由市人才办根据会议意见对文件进行修改完善,之后按程序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

六、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海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7-2020年)》。会议明确,由市卫计委根据会议意见对文件进行修改完善,之后按程序印发。

七、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会议明确,由市住建局根据会议意见对文件进行修改完善,之后按程序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