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
来源:海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5-14 字体:[ ]

2018年5月3日下午,市长郭晓敏在市会展中心202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十七届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了有关事项。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组织学习了《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会议要求,市法制办要结合新出台及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组织各区镇和部门学习和解读,要将常务会议学法作为常态化工作进行推进。

二、会议传达了全省处非工作会议精神并听取了我市处非工作开展情况。

三、会议听取了近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中共海门市委 海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讨论稿)》。会议明确,市安监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之后按程序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

四、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关于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会议明确,由市发改委按程序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

五、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市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会议明确,由政府办按程序向市委常委会汇报。

第22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