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
经研究,决定:
江新忠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黄新宇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海门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陆忠鹤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海门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欢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志峰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海门市公安局三厂派出所所长职务;
邢卫华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孙卫星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海门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周伟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海门市公安局海永派出所所长职务;
施勇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海门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职务;
成永辉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忠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海门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教导员职务;
张辉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肖方明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免去其海门市公安局德胜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杨俊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陈冰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王兴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海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瞿宏坤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姚海兵同志任南通市公安局海门技术侦查大队(海门市公安局技术侦查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陆杰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海门市公安局包场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伟钢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海门市公安局海门港新区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文军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仇华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三星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海门市公安局货隆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陆跃辉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德胜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海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职务;
顾杰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德胜派出所教导员(正科级),免去其海门市公安局悦来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徐晓斌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三厂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佳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海永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宗丽丽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常乐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震辉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悦来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海门市公安局三星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江志锋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万年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海门市公安局监管大队(看守所)教导员职务;
冯志平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四甲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海门市公安局海门港新区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张红锋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货隆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许志云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货隆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海门市公安局四甲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陈松柏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余东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海门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丁汉如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正余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海门市公安局余东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张国华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包场派出所所长,免去其海门市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王云飞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海门港新区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陆彦国同志任海门市公安局海门港新区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其海门市公安局正余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海门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