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高志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根据海门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高志雄同志任市司法局局长;
免去茅敏勇同志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马竞杰同志市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职)。
海门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1日
索引号: | 014246482/2019-05485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海政干〔2019〕36号 | ||
成文日期: | 2019-10-21 | 发布日期: | 2019-11-07 | 有效性: |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高志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索引号: | 014246482/2019-05485 |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号: | 海政干〔2019〕36号 | ||||
成文日期: | 2019-10-21 | ||||
发布日期: | 2019-10-21 | ||||
有效性: |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高志雄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根据海门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高志雄同志任市司法局局长;
免去茅敏勇同志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马竞杰同志市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职)。
海门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