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海门政府一般租地造林保存面积达33288亩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1-09-17 字体:[ ]

记者昨日从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该局近日出台了《海门区政府一般租地造林管护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以规范全区政府一般租地造林管护,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据介绍,自2009年开始,至2020年底,我区历年政府一般租地造林保存面积共计33288亩。

政府一般租地造林指:2009年以来,我区在一些公路两侧、河道两侧等地方建设的防护林带、拓宽增绿林带、绿化连线工程、绿色通道完善工程。至2020年底,各区镇验收申报历年政府一般租地造林保存面积共计33288亩,涉及11个区镇、198个村(居)。其中不在历年政府一般租地造林政策范围内的造林小班,由区镇请示区政府,按照区政府审批意见办理。

新的考核办法坚持随机抽查与全面普查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管理与成效考核相结合、典型引领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内容包括落实管护主体责任、租地造林小班管护、管护补助经费使用等。明确区镇林业工作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设立区镇、村两级林长,组建护林员、监管员队伍,开展正常工作。政府一般租地造林管护工作纳入区镇对林业工作机构及相关村(居)年度目标考核。

考核每季度举行一次,按照一定比例对各区镇进行随机抽查;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管护补助经费使用实行定期考核。区财政对各区镇政府一般租地造林管护经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1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