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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
有“环保身份证”才可上岗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3-03-13 字体:[ ]

《江苏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3月10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海门将依规进一步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条例》首次将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监管对象,对纳入排气污染防治重点管理目录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统一编码管理,并对其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开展监督检查,排放不合格不得使用。目前,我们常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装卸机、叉车、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起重机等。

近年来,海门生态环境局不断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全面推进持“环保身份证”上岗。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南通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进行申请,生态环境部门经审核通过后发放“环保标牌”,从而有利于规范化管理。

“我们会加强巡查,严打冒黑烟等违法行为。联合公安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入户检测,对发现的冒黑烟和检测结果不合格等问题,现场发放不合格告知书,告知暂停使用机械设备,2022年累计检测45辆。”海门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科长卞策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