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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区镇将严管集镇道路“停车秩序”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19-04-26 字体:[ ]

昨天,从市公安交警大队获悉,在前期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和悦来、余东镇设置七条“严管路”的基础上,从6月1日起,我市其他区镇的集镇相关路段也设置为停车秩序“严管路”。

据了解,这些“严管路”为:三厂工业园区的中华路(西洋桥至三厂汽车站段)、望江北路(秀山路口至为民北路段)。临江新区的人民路(G228国道3375KM+780M至3376KM段)、原汤家镇镇区段(G228国道3365KM+580M至3367KM段)。常乐镇的常乐路(常乐中心小学至常乐农业银行段)、常安路(222省道路口至锦石路口段)、富民路(常安路至幼儿园路)、苏222省道(幼儿园路口至大生源路口);原平山镇的(长安路口至豪润超市门前路段);原麒麟镇的三德公路(镇中路口至麒新路口段)。四甲镇的人民路(苏222省道路口至货四公路口段);原货隆镇的人民路(苏335省道路口至育才路口段)。正余镇的人民路(苏335省道路口至新东河路口)、浩民路(苏335省道路口至浩北路口段)。海门港新区的包新街(苏335省道路口至刘余公路口段)、人民路(包新街至教育路口段)、通光大街(包场派出所至包场镇中国石化加油站地段)。海永镇的三厂路(4KM+600M至5KM+390M段)。海门工业园区的纺都大道(圣绣路至洋海线段)、洋海线(三星大道至老德三公路段)、三星大道(震蒙大道至洋海线)、德三公路(22KM至23KM+700M段)。

交警部门提醒,上述路段车辆停放或临时停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将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处100元罚款,并按照公安部《机关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3分。在上述路段涉及学校、市场周边道路的,禁止停车时间以该路段的交通标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