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482/2019-03978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海门市人民政府 文号: 海政办发〔2019〕36号
成文日期: 2019-07-29 发布日期: 2019-08-0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014246482/2019-03978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海门市人民政府
文号: 海政办发〔2019〕36号
成文日期: 2019-07-29
发布日期: 2019-07-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海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8-09 字体:[ ]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和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海门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

海门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大力推进政务阳光透明,着力抓好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切实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完善公开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政务公开向质量型转变,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海门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一、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

(一)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公开。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咨询、专家论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采纳情况。提高宏观政策预调微调透明度,出台和调整重要经济政策要加强与市场的沟通,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全面建立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众代表、专家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有关行政机关在制订方案时进行相关评估,如需公开的,明确公开方式和范围。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和结果公开。重点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提出行之有效的公开内容、措施、方式、时限等,重点公布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后续举措。要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畅通公众意见建议渠道,实行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及时做好政策微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

(三)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和办事服务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调整完善行政执法机关权责清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救济途径和执法结果信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动执法进度信息实时查询。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公开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推进企业群众办事服务在线“快递式”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办事服务集成式公开。进一步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二、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动“放管服”改革,力促营商环境公开透明。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举措、新任务,依托政府信息化建设、数据集成式共享,着力做好减税降费、审批事项取消下放、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证照分离”改革、开发区审批事项赋权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助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围绕推动解决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开放等方面,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创新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推动检查处置结果全部向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归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开。

(二)围绕群众关切,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以切实保障基本民生、推动解决重点民生问题为着力点,认真抓好我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实效。进一步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定期公开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教育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做好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进一步依托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信息补录公开。认真开展研究评估,差别化做好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三)落实解读机制,切实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围绕2019年海门经济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重点围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三大攻坚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精心解读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有效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积极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全面落实常态化政策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解读程序,切实提升解读质效。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四)围绕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进一步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对经济社会热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五)建设透明政府,扩大政务开放和社会参与。积极推行政府开放日制度,开展多样化主题活动,增强政府与公众互动,增进社会对政府工作的理解、认同和支持,树立政府开放透明形象。进一步完善“12345在线”“一号答”服务体系,畅通企业群众建言评价通道,健全政策业务咨询智能知识库,鼓励群众在线分享办事经验,扩大社会公众的参与、共享和监督。鼓励通过第三方评估、社情民意调查等方式,定期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

三、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统一规范建设

(一)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服务管理水平。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强化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抓紧部署政府门户网站IPv6改造工作。建立主动公开失效文件清单,方便公众查询。与南通市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主动对接,统一联动、协同办理,加强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平台融合。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不断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传播、互动、查询、办事服务等功能,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贴心的移动服务。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行政审批局探索建设“政务驿站”,为群众提供24小时自助政务公开和服务。

(三)推动政府公报创新转型。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有关要求,推动政府公报创新融合,突出权威性、规范性、便民性,优化服务职能。办好“网上公报室”,第一时间发布政府电子公报,逐步推行政府公报向政务公开移动端融合。建立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汇总入库历史公报信息,提供搜索及下载服务。进一步完善部门报送文件工作机制,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支撑,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一)打好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坚固基础。市政府已经调整完善了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也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保有专人分管并具体开展此项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抓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掌握新条例的相关内容,严格执行新条例。要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全社会广泛知晓,深入人心。全面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优化调整主动公开目录。认真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苏政办发〔2019〕50号),规范有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更好满足社会公众信息需求。建立健全行业条线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加强指导监督。

(三)做好机构改革后信息公开相关基础工作。依法公开机构改革后各部门“三定”方案等信息。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的衔接。落实好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全面自查机制,做好与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网上报送系统对接工作。认真总结政务公开方面的工作经验和有益做法,积极向国务院网站、《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电子刊物等平台报送有关信息,宣传展示海门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任务落实。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海门市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海门市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主要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深入推进五公开


1

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发改委

财政局

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

2

推动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制度化

政府办

司法局

各相关部门

3

完善全市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司法局

市场监管局

市各有关部门

4

推行企业群众办事服务在线“快递式”公开,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办事服务集成式公开

行政审批局

市各有关部门

(二)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回应

5

落实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集约平台

大数据中心

各相关部门

6

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关切解读好相关政策,打造“政策简明问答”平台

政府办

各地各相关部门

(三)加强公开平台统一规范建设

7

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调整完善政务公开栏目,省市联动完善依申请公开平台

政府办

大数据中心

各相关部门

8

制定我市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政策意见、检查指标和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构建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

政府办

网信办

大数据中心

各地各相关部门

9

市行政审批局加快政务驿站建设,为群众提供24小时自助政务公开和服务

行政审批局

各相关部门

(四)完善公开制度规范

10

开展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

政府办

司法局

各相关部门

11

出台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等

政府办

司法局

各相关部门


海政办发[2019]3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