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482/2019-06296 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发布机构: 海门市人民政府 文号: 海政办发〔2019〕53号
成文日期: 2019-11-08 发布日期: 2019-11-2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海门市乡村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的通知
索引号: 014246482/2019-06296
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通知
发布机构: 海门市人民政府
文号: 海政办发〔2019〕53号
成文日期: 2019-11-08
发布日期: 2019-11-0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海门市乡村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海门市乡村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的通知
来源:海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1-22 字体:[ ]

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现将《海门市乡村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8日

海门市乡村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为进一步提升乡村教育发展水平,全面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高质量教育,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海门市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海门教育实际,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践行教育优先发展的理念,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教育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动学校内涵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学生全面发展机制,坚持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办学条件持续改善。聚焦乡村教育振兴,聚力优质均衡发展,深化乡村学校内涵建设,推动乡村学校软硬件更新升级,实现海门城乡教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高品质提升。

(二)队伍建设更加优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多措并举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教师扎根乡村学校、服务乡村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三)育人质量显著提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设安全、健康、文明、充满正能量的现代化生活学习环境,促进每一位学生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重点工作

(一)注重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结合乡村学校特点,稳步推进乡村学校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市委教育工委和区镇党委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职能,加强乡村学校党的领导,巩固发展我市乡村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紧紧把握“高质量”发展的要义,科学分析学校现状,扎实开展乡村学校党建融合工作。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发展壮大党员队伍,优化党员结构,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学校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切实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融入到党员教师和干部的工作与生活中;坚持“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贯穿在日常工作中,推动乡村学校党建工作机制创新。落实《海门市教育系统青年后备干部成长行动计划》,为乡村学校培养提拔一批80后,遴选推荐一批90后的青年后备干部。修订并实施《海门市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领导力行动计划》,配强校长和行政力量,定期开展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和工作能力提升培训活动。

(二)注重规范教育治理,进一步提升乡村学校办学品质。完善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健全以政府、社会、集团、学校、家庭五方联动为基础的校委会机制。进一步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的作用,教工之家、新父母学校建设走上正轨,形成制度约束、协同共建、群众监督、自我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和评估办法,发挥学校发展性综合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督查、评估、考核、指导的功能,进一步规范乡村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学校办学品质。全面落实《江苏省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面向乡村学校的教育领域公益性法律服务机制、学校安全事故依法调解制度,保障学校依法办学的社会环境,100%的学校获评南通市级以上依法治校示范校。

(三)注重加大教育投入,进一步改善乡村教育办学条件。坚持教育投入优先向农村地区、向薄弱学校倾斜的导向,进一步加大对乡村教育的投入力度。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乡村学校特别是非建制镇所在地学校的扶持力度,在资金保障、教师培训、建设维修、配套设施等方面予以倾斜。完善乡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动态调整生均经费保障水平,不满500人的乡村学校按500人标准下拨公用经费,全面落实乡村教师补贴政策。

1.加强基础建设。美化校园环境建设,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将校园建筑设计、空间布置、园林绿化与校园特色文化相结合,与美丽乡村、社区特色相照应,与师生幸福教育生活相匹配。根据《海门市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2018-2030)》,完成包场小学、天补小学、证大小学三所乡村小学的改扩建工程。校舍安全工程、改薄工程纵深推进,完成乡村义务教育和幼儿园(包括民办幼儿园)的校舍加固和薄弱学校校舍改造建设任务,每个区镇建成幼儿园、小学、初中融合教育资源教室各1个,推动校园建设由“标准化”向“现代化”转型。

2.提升装备水平。各区镇要对照《江苏省教育技术装备标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大乡村学校教育装备投入力度,促进教育装备配备标准化、特色化、学校管理规范化,确保所有幼儿园、义务制学校的装备达到《江苏省教育技术装备标准》的Ⅰ类要求。同时,发展特色装备,推进创客空间、数字化实验室、3D打印等逐步在乡村学校普及,直饮水设备、心理咨询室实现乡村学校全覆盖,50%的乡村学校建成南通市智慧校园。

3.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优质教学资源库,数字资源服务覆盖率达100%,“人人通”网络学习空间覆盖率达90%,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及学校网站覆盖率达100%。建立教师网络研修平台,支持网络听课、互动评课和远程协作,实现跨校网络教研,为乡村教师参与市(集团)网络教研活动提供支撑服务。重点实施智慧教育环境提升工程、智慧教育资源共享工程、智慧教育应用融合工程和智慧教育人才培养工程,基本建成智慧教育环境,实施智慧教学和智慧管理,培养一批适应“互联网+”和智能化信息生态环境的高思维品质和较强实践创造能力的乡村教师和学生。

(四)注重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乡村教师整体水平。坚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升乡村教育办学水平,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关键,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专业成长,努力为乡村教育培育一支师德高尚、扎根农村、精于教学的教师队伍。

1.锤炼思想政治素质。将“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要求细化、实化、系统化,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乡村教师头脑,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落实到教育教学实践中。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乡村教师师德教育系列活动,发掘师德先进典型,弘扬当代乡村教师风采,大力宣传阳光美丽、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新时代优秀乡村教师形象。

2.提升业务能力素养。整合中小学教师研修中心、新教育培训中心和中小学校优质资源,建立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实施乡村教师教育基地建设行动。在综合评估市区学校、学科资源的基础上,遴选部分学校、部分学科作为乡村教师教育的培训基地,充分发挥市区优质学校、学科的示范引领作用,完成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180学时的专项培训。针对乡村教师实际需求,整合全市名师资源,实施“青蓝结对,同伴互助”工程,调整教师培训内容,赋予乡村教师更多选择权,提升乡村教师培训实效。实施乡村学科教研组长培养工程,保证每所乡村学校每个学科都有学科领军人物、有课题研究,实现乡村学校校本研修的高质量开展。

3.完善师资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教师流动制度的顶层设计,发挥职称评审、岗位晋升等政策导向作用,严格执行教师定期轮岗、城乡教师交流、挂职支教等制度,优化顶岗、跟岗学习方式。统筹城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源,推动超编比较严重的乡村学校教师向城区或缺编学校合理流动,探索教师跨学段交流,促进城乡教师整体提升与均衡配置。在省市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和定向师范生培养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内部挖潜,实施“银龄助学”计划,积极探索“备案制”教师招聘管理办法,拓宽教师补充渠道,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消除代课教师。实施紧缺学科教师“走教制”,有效解决乡村中小学缺编学科师资结构性短缺的问题,逐步实现教师资源和结构的优化。

(五)注重深化教育改革,进一步提升乡村教育的内涵品质。

1.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乡村教育必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发展乡村学生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为出发点。在坚定理想信念和厚植爱国主义情怀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合理设计德育内容、途径、方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帮助乡村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文明礼仪养成教育、劳动教育等。积极争创“文明校园”,进一步开展“八礼四仪”、“每月一事”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乡村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行为习惯。关注乡村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促进身心健康发展。实施乡村家庭教育促进工程,建设好乡村新父母学校分校,定期开展好乡村家庭教育培训工作,努力营造健康的乡村德育生态。

2.改革乡村教育管理机制。丰富乡村学校发展内涵,通过深化课堂改革,完善基于国家课程的课程体系,开展以学为中心的课堂革命。加强常规管理,减轻课业负担,实施课后服务,建设美丽校园。

在学前教育阶段。按照“资源充足、布局合理、结构优化、优质均衡”的要求,乡村公办幼儿园增“量”,追求精细化管理;非普惠幼儿园增“质”,加快升等创优;普惠幼儿园求“精”,完成2所民办幼儿园回购工作。建立面向乡村幼儿园的问题研究活动中心,形成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和可推广的范例,解决乡村幼儿园具有共性的难点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加强一日活动流程管理、伙食研究、保育水平的工作推进,围绕课程游戏化,着重开展生活环节中的教育、自主游戏中的教育、集体活动中的教育三个专题研究。

在义务教育阶段。充分依托义务教育管理集团总校的办学优势,在共享教育教学资源的基础上,彰显乡村成员校文化特色,促进内涵建设,提升课程研发能力。加大集团总校和乡村成员校教育质量管理、监测和奖惩的捆绑考核力度。针对乡村学校小微趋势,积极探索小班化教学和跨年级、跨学科的合班教学。开展名师工作室乡村助教、“卓越教师”讲师团、学科工作室区域“大教研”、集团内紧缺学科教师“走教制”等公益活动,实现乡村义务教育文化品质和教学质量的有效突破。关爱乡村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落实延时教育的课程设置,支持乡村特教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全面有效实施乡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在普高教育阶段。以学校鲜明的办学特色和核心竞争力为基础,整合我市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在逐步完善“跨校联盟”制度的基础上,实施学科共研共教和捆绑考核机制。实施生涯规划指导,基于学生的现有基础和成长需要设定办学目标,培养学生获取走好人生道路的必备技能和素养,正视差异性存在,设计多元化发展道路。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借力相关高校,打造艺术(传媒)特设学科,尝试小语种教学。加强综合高中办学模式的研究,更好地打通高职院校对口单招渠道。

在职成教育阶段。加大职成教育面向乡村学生,面向乡村劳动力,面向乡村产业的服务、培训、研究力度,实施“就业与升学”同步发展,实现中高职有效衔接。发挥乡村社区教育培训功能,提升职成教育服务“三农”示范基地建设的水平。促进产教融合,推行“现代学徒制”,挖掘海门中专农科研究优势,开发涉农产业基地,培养农技专业人才。

3.借力新教育实验资源。加大新教育精准帮扶力度,以每年重点帮扶5-8所乡村学校的速度,深度推进新教育实验。启动乡村新教育榜样教师培塑行动,设立“培塑营”,为每一所乡村学校培养1-2名榜样教师。实施新一轮乡村种子教师培育计划,建立乡村种子教师培育站,为每一所乡村学校培育2-3名种子教师,使之成为乡村教育的主力军。

4.开展专项课题研究。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点课题《区域提升乡村教育品质的实践研究》为基础,针对乡村教育振兴计划的要点,学习中央、省市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明确研究方向,适当调整研究目标,细分研究内容,通过科学的研究方法,厘清区域乡村教育的内涵,在发现规律和提炼经验中寻求理论支撑,相关成果在一定范围推广。指导相关集团(联盟、共同体)、学校、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科研力量,开展专项课题研究。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乡村教育振兴计划的指导工作,建立乡村教育振兴计划实施工作组,教体、人社、编办、财政、宣传及各区镇主要负责同志为工作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开展专题调研、召开例会,检查督促计划实施。各地、各相关部门、各高中联盟、义务教育管理集团、幼教共同体(集团)和各相关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乡村教育振兴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计划措施,落实具体行动。

(二)加强结对帮扶。实施乡村教育振兴结对工程,实现精准帮扶。每一位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口帮扶一所乡村薄弱学校,解决学校在资金、建设、培训、师资等方面的困难;每一个海门市级名师工作室与一所乡村学校开展点对点结对帮扶,以名师的学术力量和研究成果帮助学校厘清发展思路,改变一所学校的生存样态,走科研兴校、内涵发展之路;每一位城区海门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要与一名乡村教师进行一对一定点帮扶,以骨干教师的专业素养提升帮扶教师的业务素养,通过改变一位教师,促进一个学科或一个班级的进步;每一名教体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集团总校班子成员要挂职蹲点一所乡村学校,畅通管理信息、教育资源和学情民意的渠道,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强化班子建设,团结社会力量,共同推动学校科学高效发展

(三)加强考核督导。将乡村教育振兴工作列入督查工作重点内容,对照目标任务,定期督查完成情况。对在乡村教育振兴行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个人和团队予以表彰;对工作组织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影响城乡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的,按规定追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海政办发[2019]5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