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482/2019-03290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海政办发〔2019〕24号
成文日期: 2019-06-10 发布日期: 2019-06-2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门工业园区社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246482/2019-03290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海政办发〔2019〕24号
成文日期: 2019-06-10
发布日期: 2019-06-1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门工业园区社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门工业园区社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6-20 字体:[ ]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海门工业园区社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海门工业园区社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专题会议部署,为集中解决当前海门工业园区社会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海门工业园区社会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园区为主、部门配合、重点治乱”的原则,精确研判海门工业园区社会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相结合,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迅速扭转园区社会秩序现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外来人员管理质态进一步提升,不发生人员聚集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排查化解,不发生重点对象在重要敏感时点赴京越级上访非访;

2.普通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10%,涉黑涉恶案件、警情分别下降15%和30%,破案打击数同比上升5%;

3.道路交通秩序、消防安全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亡人事故;

4.行业场所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高,园区黄赌毒娼警情、赌博机警情同比下降30%以上;

5.金融领域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套路贷”等违法犯罪得到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放贷案件明显减少;

6.解决一批影响园区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攻克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实现市容市貌明显改观、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7.物流寄递行业乱象得到整治,因跨区收件、黄牛揽件引发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案(事)件大幅减少;所有企业全部实现“三个100%”,视频监控实现全覆盖。

三、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从现在起到12月底结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调研部署阶段(6月11日-6月30日)。召开海门工业园区社会秩序综合整治动员部署会议,成立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和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海门工业园区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梳理排摸园区社会秩序乱象,深挖问题存在根源,提出针对性整治工作措施,形成相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10月31日)。各整治专班根据相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集中开展整治行动。

3.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巩固整治成果,并梳理各项整治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组织力量集中攻坚,确保年底前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四、工作措施

1.开展社会治安秩序专项整治。一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海门工业园区要广辟涉黑涉恶线索渠道,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治安、职务犯罪、轻微刑事、涉众型经济案件的再排查、再梳理,深挖隐藏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公安机关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资源,全面深挖获取黑恶犯罪线索,并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打准打实、除恶务尽,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坚决防止问题堆积、坚决防止坐大成势。二要不断强化出租房和流动人口管理。做优网格化管理,推动网格员深入社区村组和群租房集中部位,扎实开展走访排查、基础调查,摸清底数,建档造册。要推广“一标多实”的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工作,建立派出所、社区、网格员采集,业务部门管理,综合研判应用的基础信息采集应用系统和工作机制。要紧盯群租房集中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推行“梳网清格”社会治理模式,组织优势力量,开展靶向整治。对不执行登记备案规定、不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或向来历不明人员出租房屋的出租人,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查处。三要积极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深入细致地排查因企业欠薪、征地拆迁、拆违拆旧、民间借贷、投资理财、婚姻家庭矛盾等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确保重点人员“北京不去、市内不聚、外地不串、网上不炒”,确保重大敏感节点安全稳定。四要努力提高打处绩效。公安机关要强化小案必侦机制,组建破案攻坚小分队,充分运用各类侦技手段,重点加强对园区现行案件的侦查,提升打击效能。加强对2018年以来未破系列侵财类刑事案件的串并,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攻坚,掀起新一轮破案打击热潮。突出园区通讯网络诈骗案件,组织专业力量重点攻坚,以打促防,压降发案。此外,切实加强特勤队伍建设,配齐配强装备,囤警街头路面,强化巡逻防控和应急处突准备,最大限度震慑各类违法犯罪。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信访局、扫黑办、社管中心)

2.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三合一”、群租房火灾隐患位居海门工业园区各类风险隐患的首位,虽历经多轮整治,但仍然存在边打边冒、反复回流的问题。为此,一要组织全面清查。海门工业园区要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组织力量逐家单位、逐个场所、逐门逐户开展排查,确保单位底数查清、隐患见底。对排查的单位和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记录,建立档案台帐,并录入网格化管理系统。二要加强分类整治。对群租房、家庭作坊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立即或限期改正,到期不改正或拒不改正的,要采取断电措施;仍不改正的,要采取临时查封措施;擅自撕毁封条或继续使用的,要采取拘留措施。对于采用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搭建建(构)筑物的,要督促立即或限期改正,到期不改正或拒不改正的采取强拆措施。对存在生产型、仓储型、经营型“三合一”隐患的,要督促人员立即搬离,拒不改正的先采取断电措施;仍不改正的,采取查封措施;擅自撕毁封条或继续使用的,采取拘留措施。三要落实长效管理。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落实火灾预防长效措施。要严把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关,依法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防止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要加大技防投入力度,大力推广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要督促指导单位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切实提升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要指导单位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海门工业园区;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供电公司)

3.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整治。文广旅游、公安、消防救援、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认真落实文化娱乐场所管理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各自职能联合开展海门工业园区娱乐场所清理整治,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构建良好的文化生活环境。一要关停、取缔消防不合格的网吧、歌舞和游艺娱乐场所。凡无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的经营场所必须立即关停;虽已通过消防安全检查,但又擅自改变原房屋结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以及其他违反消防法规的经营场所必须立即关停、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并经消防部门验收。二要严格审核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网吧、歌舞和游艺娱乐场所。对网吧、歌舞和游艺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消防安全批准文件、环保批准文件进行审核,凡属无证经营或证照不全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能够达到审批条件和标准的,按照程序及时核发相关证照或审批文件;对不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网吧、娱乐场所,要依法依规予以取缔。三要严厉查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凡无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中未标明营业性演出项目,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的场所,要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依法予以取缔。同时,要严厉打击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和游艺娱乐场所法定节假日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违规行为;要严厉打击网吧和歌舞、游艺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单位涉赌、涉毒、涉黄问题;要一律禁止歌舞娱乐场提供营利性陪侍服务。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海门工业园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

4.开展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海门工业园区民营经济发达,资金需求旺盛,客观导致民间借贷活动活跃,高利放贷不法活动日益增多,由此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非法集资、暴力讨债、非法拘禁等时有发生,不仅破坏正常的金融生态,而且影响社会稳定。为此,要通过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套路贷”“裸贷”等违法犯罪,全面遏制民间高利放贷违法行为,通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一要明确整治重点。要严厉打击“套路贷”“裸贷”和与高利放贷相关联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高利转贷、骗取贷款、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要严厉打击“套路贷”“裸贷”和由高利放贷引发的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绑架以及利用黑恶势力索取债务等违法犯罪活动;要全面整治假借“小额贷款”“贷款咨询”“贷款中介”等名义的普通工商企业超范围经营,从事高利放贷、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二要营造整治氛围。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宣传部等部门要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介,采取以案说法、以典型事例说法、以典型人物说法等方式,广泛宣传“套路贷”“裸贷”和民间高利借贷的违法性及危害性,增强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大力宣传民间借贷与高利借贷的区别,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套路贷”“裸贷”和高利借贷,全力挤压违法犯罪的生存空间。三要梳理违法线索。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市处非办要对海门工业园区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进行重点梳理,排查风险企业和风险资金;对园区小额信贷、抵押担保、典当等容易滋生“高利贷”的行业、场所进行全面排查。人民银行、地方金融监管局要对海门工业园区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进行重点梳理,排查风险企业和风险资金;海门工业园区要整合园区市监、城管等力量,对园区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或者门头广告中含有“贷款”“贷款中介”“借贷咨询”“贷款超市”等容易滋生“高利贷”的行业、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公安机关要对园区近年来查破的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等治安、刑事案件的发案背景进行调查梳理,组织专人对掌握的线索进行分析、甄别、核查,力争从中发现与“套路贷”“裸贷”和高利放贷有关联的违法犯罪线索。四要全力打击犯罪。公安机关对涉及园区“套路贷”“裸贷”和高利贷的报警求助案(事)件,要第一时间受理,依法依规调查,规范高效办理;对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设立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犯罪手段获取资金进行高利放贷,以及采取非法手段索债逼债构成犯罪的,要快速查处,依法打击;对重大案件,一律实行专案侦办,挂牌督办,限期破案。金融监管局、市监局对园区涉及高利贷的行业场所,要坚决依法予以整顿、取缔。

(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海门工业园区、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

5.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一要完善基础设施。海门工业园区要尽快规划建设1-2个大型运输车辆停车场,确保年底前投入使用,解决当前园区大量大型车辆占道停车、堵塞交通问题。公安部门要迅速对园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设置、配时进行全面排查,提出工作建议。在此基础上,园区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在7月底前,完成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统一施划和制作安装,对双向四车道以上道路全部设置隔离护栏,在重点路段、路口全部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全面规范车辆、行人通行秩序。要在系统排摸的基础上,在叠石桥市场交易区、人员密集的老镇区选择合适路段,增加一批临时停车泊位,实行专人管理,以满足公共停车需求,缓解停车难问题。二要强化秩序管理。综合整治期间,公安部门要加强园区交警力量的派驻,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道路、重点路口、重点部位路面勤务,提高民警见警率和管事率,确保交通秩序安全有序;要尽快划定大型货运车辆禁行区域,合理设置限行道路,优化园区道路通行秩序。海门工业园区要加大对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整合园区市监、城管等部门力量,坚决依法取缔各类“马路市场”,防止因占道经营阻塞交通,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三要严打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机动车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酒后驾车,飙车竞逐;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乱停乱放,随意掉头,随意变更车道,不按规定让行、通行;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辆违法载客;运输建筑垃圾、渣土车辆道路遗撒;运输化学危险品车辆和货运车辆严重超载”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行为。通过整治,园区机动车守法率要达到95%以上。要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确保园区主要道路行人守法率达到80%以上,非机动车守法率达到85%以上。交通运输部门要选择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运营,全面净化园区客运市场。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海门工业园区、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6.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按照“严管重罚,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全员、全区域、全时空治乱点、清顽疾、整秩序。一要突出流动摊贩整治。按照“中心区域严禁、一般区域严控、其他地区规范”的管理要求,集中力量、协同行动,全面开展对流动摊点专项治理,从严管理;加强对重点地段和区域的管控力度,采取定时、定人、定岗、定路、定责的“五定”方式,坚决遏制流动摊贩回潮现象。全面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对形成规模的非法早夜市流动摊点坚决予以取缔,对季节性农产品摊点要堵疏结合,疏导到合适地方进行统一管理。二要突出出店经营整治。通过安装视频监控、加强人力巡查等方式,强化对主要街道沿街商户的宣传和管理,督促落实“门前三包”制度,整治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展示商品和店外乱堆乱放现象。注重对农贸市场周边、校园周边和水果摊点、快递投送点、废品收购点等易发地段和特殊商户的管理,从严从重查处长期出店占道经营、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三要突出户外广告整治。加大对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力度,对擅自违法设置及不符合要求的户外广告,及时责令整改,逾期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查处;对不符合要求的户外招牌,特别是店门招牌和墙面招牌等各类户外设施,要进行排查梳理,在主要道路两侧先行组织整治,严格禁止新设置不符规范要求的户外招牌。切实加强“小广告”治理,对随意乱涂乱写、乱刻乱画、乱贴乱挂“小广告”的行为,严格予以查处。四要突出生活垃圾整治。海门工业园区要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化工作,确保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得到快速规范有效处置。要改造设施陈旧、工艺落后的垃圾中转站及垃圾池、垃圾箱、垃圾桶等,按照服务半径70米的要求合理配置(或农户自备)垃圾收集桶。对园区积存的生活垃圾,市城管局要想方设法、科学调度,确保年底前处置完毕,年后实现日产日清。

(牵头单位:海门工业园区;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7.开展物流寄递行业专项整治。海门工业园区要组织力量,迅速对全区物流寄递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摸,全面摸清快递企业、货运公司底数,弄清企业基本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在此基础上,邮管局、交通局、市监局要组织力量,对无证照物流寄递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查处。对当前园区广泛存在的跨区收件、黄牛揽件等扰乱寄递市场秩序、极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种种乱象,邮管局要从规范收件流程、取件区域入手,加大行业整治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因跨区收件、黄牛揽件引发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案(事)件,公安机关要从重从快严厉打击。邮管局、公安局要督促园区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制度,加强对危险物品的查验把关,按照“三个100%”和视频监控全覆盖的要求,加强对邮件、快件的安全管理,切实堵塞安全漏洞。要加大各寄递企业委托代理业务点的管理,采取突击检查、联合检查、实寄测试等方式,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从严掌握执法标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推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海门工业园区、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胡文瑞任组长,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施介安,海门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王帆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海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园区管委会,由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陈冬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指挥和督导推进。

综合整治工作涉及的7个方面专项整治都要成立工作专班,每个专班组长分别由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市级机关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实行双组长制,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研究部署、协调推进、督促检查、汇总总结等工作。

2.细化行动方案。各专项整治专班要结合海门工业园区实际,对照整治内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集中整治工作子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积极予以推进。所有专项行动方案请于6月3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3.加强督导推进。市委大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室要全程参与海门工业园区社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强化检查督导,定期通报工作开展和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要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工作懈怠、措施不实、进度迟缓的,要及时通报推动,必要时予以倒查问责。

4.加强宣传引导。海门工业园区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此次综合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扩大社会面知晓率,提高公众参与度,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主动提供各类信息、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着力营造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策群力的浓厚氛围,为综合整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


海政办发[2019]2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