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482/2022-02151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通知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号: 海政办发〔2022〕08号
成文日期: 2022-02-22 发布日期: 2022-02-2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区城市管理辅助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246482/2022-02151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通知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号: 海政办发〔2022〕08号
成文日期: 2022-02-22
发布日期: 2022-02-2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区城市管理辅助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区城市管理辅助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02-28 字体:[ ]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关于深入推进全区城市管理辅助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深入推进全区城市管理辅助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理顺基层城市管理体制机制,规范城市管理辅助队伍,提高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海办发〔2020〕1号)和《关于印发〈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办〔2021〕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海门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全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城市管理网络,整合城市管理力量,规范城市管理队伍,形成资源整合、职责清晰、重心下沉、多方协同、高效运行的城市管理工作体系,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精准化、专业化水平,打造智慧韧性的区域治理示范区,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海门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城管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人员聘用规范化。严把城市管理辅助人员进人关,统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的招录办法,明确聘用条件,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实现人员聘用的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

(二)实现学习教育常态化。以提升辅助人员法治能力和专业水平为目标,把学习教育融入辅助人员日常工作之中,突出思想政治教育与业务工作培训相结合,以学促提升,提高辅助人员综合素养。

(三)实现职责任务清单化。规范城市管理辅助人员职责任务清单,明确工作标准和要求,推动城市管理辅助队伍依任务清单履行职责,实行清单化、项目化管理。

(四)实现考核评价科学化。科学制定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岗位管理和人员考核办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通过考核推动履职尽责,将考核结果与评星定级相结合,提高人员职业归属感、认同感、荣誉感。

三、具体措施

(一)规范录用程序

1.合理控制数量。由区城管局会同区委编办、区人社等部门根据各地区人口数、面积数、现有城市管理人员队伍状况、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科学确定各区镇(街道)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的配备数量(见附表1)。

2.统一招录规范。由区城管局会同区人社局制定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基本招聘条件(见附表2)。区镇(街道)根据基本招录条件,结合各自实际,增加相关个性化的条件,出台最终招录办法及程序,组织好人员的招录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城市管理类毕业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等人员。各区镇(街道)完成人员招录后,报区城管局备案。

3.加强岗前培训。拟录用的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区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能够熟练掌握城市管理职业技能要求,符合上岗条件,统一颁发上岗证;对于不能通过培训的人员,不得录用。建立年度定期培训制度,开展“青蓝结对”等活动,强化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纪律作风、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二)健全岗位职责

4.规范职责清单。根据城市管理实际需要,制定城市管理辅助人员事项清单、不得从事的负面清单。重点开展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巡查发现、信息收集、隐患排查、违法行为劝导、群众意见建议反馈等辅助性工作。

5.规范日常行为。城市管理辅助人员须在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监督下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劝导等辅助性工作。健全城市管理人员岗位调度、协同联动机制,加强日常行为管理。

(三)完善运行机制

6.建立网格模式。结合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科学配置城市管理工作网格人员力量,按照“辅助人员吹哨+执法人员亮证”的模式,推动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与辅助人员下沉到网格,实行网格负责制。在网格内开展日常巡查、违法行为劝导、事件上报等工作。

7.健全联动模式。依托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平台,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建立完善规范高效的基层城市管理运行机制,实现问题信息全采集、事件处置全流程、矛盾隐患全处置、便民服务全方位,在线科学调度城市管理人员力量,及时联动处置可能存在舆情风险的事件。

(四)严格管理体制

8.明确相关职责。坚持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由区镇(街道)负责执法人员和辅助人员相关工资、绩效、装备(电脑、执法车辆、记录仪等)经费及办公场所的保障。同时,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明确和落实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管理责任。将属地综合执法局(除安监以外的城管工作)与下沉的城管大队(中队)合二为一,实行“局队合一”管理模式,由区镇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日常管理、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

9.提升管理方式。围绕长效化、制度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考核考勤制度、监督考评制度等,以及工作情况记录、请示报告、保密等制度,强化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日常管理。建立城市管理辅助人员信息化管理,运行智能化手段,提高日常管理、考核监督等效率。

(五)科学保障考核

10.健全考核体系。各区镇(街道)针对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的工作状态、工作成效、工作记录、教育培训等情况制定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等次每年度评定一次。其中评定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总人数的15%,并根据考核等次发放相应绩效。

11.规范待遇保障。对城市管理辅助人员薪酬制定管理办法,具体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层级工资、加班补贴等组成。根据城市管理工作的特殊性,为城市管理辅助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资金保障。由区镇(街道)为城市管理辅助人员配备全区统一的服饰(服饰标准由区城管局统一提供),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着与城管辅助人员相同或相仿服饰。

12.打通晋升通道。试点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分级管理模式,建立考核竞争晋升机制,提高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打通城管辅助人员晋升通道,根据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年限、工作实绩、遵章守纪、年度考核结果等情况,对评选出的优秀人员,不定时按一定比例进入村(社区)定职干部序列。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城市管理辅助队伍规范化建设是全区统筹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区有关部门、各区镇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严格按照区统一部署要求,落实好各项任务。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研究解决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2.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查摆问题,以问题导向推进城市管理辅助队伍作风建设,围绕深化改革、规范管理、提质增效、有序发展等重点,通过经常性开展系统学习教育,树牢队伍常态意识,正确培育和引导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为实现城市管理持续健康发展长远目标而努力奋斗。

3.做好长效管理。将城管辅助队伍规范化建设相关的装备保障、经费保障、制度建设、工作绩效等内容纳入各区镇(街道)高质量考核,各区镇(街道)要严格对照队伍规范化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考核,强化依法行政,以队伍规范化建设促进城市管理辅助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实现全区城管执法工作转型提质和长效管理。

解读:《关于深入推进全区城市管理辅助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图解:《关于深入推进全区城市管理辅助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海政办发〔2022〕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