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482/2018-11503 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发布机构: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海政办发〔2018〕99号
成文日期: 2018-09-27 发布日期: 2018-10-0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门市2018年新一轮农村户厕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246482/2018-11503
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发布机构: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海政办发〔2018〕99号
成文日期: 2018-09-27
发布日期: 2018-09-2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门市2018年新一轮农村户厕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门市2018年新一轮农村户厕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0-08 字体:[ ]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门市2018年新一轮农村户厕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

 海门市2018年新一轮农村户厕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推进2018年农村户厕改造提升工作,根据南通市委市政府《南通市推进城乡“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村改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8年全市完成新一轮农村户厕改造20500户。(具体任务详见附件)

二、实施方式

1.根据《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要求,全市农村卫生改厕实行三格式无害化卫生厕所,施工标准严格按照2018年下发的《海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技术规范》进行实施。

2.对本年度自行对室外旧厕进行三格式无害化改造,且经市、区镇验收合格的,可按照新建无害化卫生户厕的补助标准发放以奖代补资金。

3.组织发动农户自筹资金参与改厕,提倡和鼓励农户自行采购改厕器材,镇村可按照器材招标采购价对其直接给予补助。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农村改厕长效管护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即建即管的原则,建立以镇村为主体的长效管理责任机制。建立完善农村改厕服务承诺和巡查报修机制,各区镇、村要明确专人负责农村改厕后续维护管理,强化长效管理责任,确保农村改厕配套设施及运营管理良性运行。

(二)进一步明确改厕标准。根据全国爱卫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户厕建设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18〕4号)要求,未达到无害化卫生户厕(包含三格式、水冲式、四格式等)要求的农户为新一轮改厕对象,改厕标准必须达到《海门市2018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技术规范》要求。

对镇村布局规划不保留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农户、长期举家外出的农户以及其它特殊情况不需改厕的农户可列为不需改厕农户。

加大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推行集中式污水收集处理模式,有序建设农村厕所下水道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在城镇污水管道覆盖到的村、社区,实施完整下水道式户厕改造;村民居住集中连片区域,实施统一建设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农户分散居住地区,推广使用三格式无害化户厕。新建房户厕必须达到无害化标准要求。无害化卫生户厕的厕具应提倡入室。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8年8月底前)

各区镇要进一步完善户厕建设摸底调查,合理分解新一轮改厕任务,组建工作机构,分解落实任务。

(二)组织实施(2018年9月—12月底)

按照年度任务安排,通过“示范带动、典型引路、相对集中”原则,有序推进新一轮无害化户厕改建工作,完成户厕改建后要对改建受益户登记造册、编号、户厕喷码及建立电子档案。美丽乡村、文明村庄、村庄环境整治示范村、特色旅游镇村等率先实施、整村推进,高标准完成改造任务。

(三)考核验收(2019年1月—2月底)

严格执行三级考核验收制。

1.村自查。由村委会成员和老干部、老党员代表对户厕改建工程质量和数量开展验收。自查合格的无害化户厕在验收人员、村支部书记及施工队伍负责人、改厕受益户签字后报区镇改厕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区镇验收。

2.区镇验收。组织业务承办部门对所辖村户厕改建工程数量和质量逐户验收,并开展走访。对群众满意的合格无害化户厕,验收组成员签署验收合格意见,交施工方签字认可,报区镇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申请市级验收。

3.市级验收。按照先申请先验收的原则,对改建名单在全市公示一周无异议的村,市组织改厕办相关单位人员对区镇申请验收的无害化户厕数量和质量进行逐户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农村改厕工作作为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治污攻坚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卫计委、农办、文明办、发改委、财政、审计、住建、城管、环保、水利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农村“厕所革命”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农村“厕所革命”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同时,要将农村改厕工作列入创建文明镇村、特色田园乡村、美丽乡村、生态镇村、特色景点村、健康镇村等考核指标体系,形成推进农村改厕工作的合力。

(二)加强统筹协调。农村“厕所革命”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需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区镇作为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工作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卫计委(爱卫办)牵头负责农村“厕所革命”,指导制定规划、计划,分类指导、督查考核。农办负责将“厕所革命”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内容。文明办负责将农村“厕所革命”纳入文明创建重要内容。发改委负责将农村“厕所革命”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局负责将改厕配套经费、奖补经费和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审计局负责对农村改厕专项经费的审计,规范资金使用。住建局负责将农村“厕所革命”纳入城镇化建设和相关创建内容。其他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配合做好“厕所革命”组织推进相关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市财政负责落实农村改厕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新建的三格式无害化户厕按1600元/座标准由市财政补助。要健全专项经费使用政策,鼓励农户自筹资金,自我新建改造填埋厕所,实行达标奖补。对高质量完成当年度农村新一轮户厕改造任务,群众满意度较好,市将补助每座70元维护管理金,用于户厕五年的维护管理,确保户厕配套设施及运营管理良性运行。维护管理金根据次年的“回潮率”回访情况在次年底进行考核发放。“回潮”率控制在20%(含20%)以内的区镇按比例扣减维护管理金。“回潮”率在20%以上的区镇将不予发放。同时,对高质量完成当年度农村新一轮户厕改造任务,市将再补助每座30元基层工作经费,用于对镇村级基层人员承担改厕工作任务给予适当补助。基层工作经费根据改厕年度考核结果拨付,对完成当年度农村新一轮户厕改造任务的足额发放;对未能完成当年度农村新一轮户厕改造任务,但完成率在70%(含70%)以上的区镇按比例扣减;对未能完成当年度农村新一轮户厕改造任务,且完成率在70%以下的区镇将不予发放。另外,各区镇也可以根据实际安排一定的奖励经费用于奖励镇、村一线工作人员,以提高基层干部的积极性。

(四)创新项目组织形式。各区镇要发动鼓励农户自建、组团共建,支持村组组建施工队伍。各区镇在确保流程公开透明和马桶、接水金属软管、三角阀门等主要材料按规定统一组织采购的前提下,可以通过集中议价、单一来源采购、定向邀标等多种形式,招募施工队伍。允许区镇建筑个体户参与改厕工程,同样条件下优先选择本村或本镇诚实守信的施工队伍。对在往年改厕或其他项目工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施工队伍,不得参与改厕工程建设。区镇、村必须组建施工监督队伍,全程加强质量管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每一户厕改建施工结束,由区镇监督员、改厕村负责人和监督员、受益户共同验收确认。

(五)严格督导考评。各区镇要进一步明确改厕标准,掌握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完善督导评估机制,加大对农村改厕工作的督导检查,建立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实行“每月一统计、每季一通报、半年一点评、一年一考核”制度,定期开展督导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四个全面”考核指标体系。市农村“厕所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农村改厕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任务完成较好,体制机制创新有新进展、新突破的先进典型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不快、问题较多的地区,限期督促整改。

附件:1.海门市2018年新一轮农村户厕改造任务分解表

2.海门市新一轮农村改厕工作考核评分办法

附件1

海门市2018年新一轮农村户厕改造任务分解表

镇、区街

任务数(座)

海门开发区

905

海门工业园区

2555

海门港新区

3660

临江新区

1464

海门高新区

1481

三厂工业园区

972

常乐镇

1972

悦来镇

2476

四甲镇

1962

余东镇

1388

正余镇

1548

海永镇

117

合计

20500

附件2

海门市新一轮农村改厕工作考核评分办法

项目

考核验收内容

分值

评审要点

得分

一、行政推动(10分)

1.新改户厕与修缮整改工作,同步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内容,列入区镇对各村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10

查相关文件与资料:
1.未列入为民办实事内容扣1分,未列入对村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扣1分;
2.未成立专门机构扣2分,区镇无专人负责改厕工作,扣1分,村无专人负责的扣1分,未及时解决改厕中出现问题的扣2分;
3.区镇未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扣1分,宣传方式少于2种的扣1分。

4.出台改厕新政策,并取得好的成效加10分。


2.成立区镇、村农村改厕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有专人负责改厕工作,协调解决改厕实际问题。


3.区镇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


4.改革创新改厕模式。


二、资金筹集和管理

(10分)

5.财政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10

查相关文件与资料:
5.查看拨付单,未按时足额到位的扣3分;
6.未进行自查和审计的扣4分,发现对改厕经费弄虚作假、贪污、挪用或截留的,本栏不得分;
7.未公示的扣3分;
8.有社会资金投资、捐助农村改厕的给予加1分。


6.区镇对改厕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和审计。


7.镇村对补助资金、补助方式及时向社会公示。


8.做好宣传工作,农民自愿出资参与改厕。


三、项目管理(15分)

9.区镇制订改厕序时进度计划并按计划推进,每月上报改厕进度。

15

查相关资料:
9.未按计划推进的扣2分,未按照要求上报进度的扣2分;
10.镇质量监督员少于2人的扣3分,村质量监督员少于2人的每村扣2分;未进行培训的扣2分,镇村在改厕过程中未履行质量监督职责的扣5分;
11.未对受益户进行编号登记的扣5分,受益登记表无电话号码或号码不正确的扣5分,未按序逐户登记扣2分,受益登记表有缺项扣1分;未建立电子档案的扣2分。(扣完为止)


10.建立质量监督管理队伍,对改厕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组织对监督队伍和施工人员进行改厕技术标准培训。


11.对改厕受益户实行档案管理。


四、质量和管理(30分)

12.改厕器材的标准与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30

现场查看:
12.改厕器材无相关部门质量合格检测报告的扣10分;
13.使用现场浇筑模式且质量达到标准要求的,总分中加5分;使用未经市级认可的化粪池(目前认可浇筑或预制)的扣20分;未进行整体改造的扣3分;发现所改户厕不符合《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及海门市2018版改厕规范要求的每占1%扣1分,超过10%的,每上升1%扣2分;超过30%的,每上升1%扣3分;
14.每发现一户农户未掌握使用方法的扣2分;改厕现场脏乱的扣1分。(可倒扣)


13.户厕实施整体改造,化粪池密闭、质量符合改厕技术规范要求。


14.农户掌握卫生户厕使用方法,改厕现场整洁。


五、环境卫生(5分)

15.改厕户无旱厕和敞口粪坑残留。

5

现场查看:
15.发现有一处旱厕或敞口粪坑的扣1分;
(扣完为止)


六、任务完成(25分)

16.改厕结束后逐村逐户核实受益名单,查验改厕质量,验收表上有镇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确认签字。

25

查相关资料及现场查看:
16.未进行逐村逐户考核验收的扣10分,验收表上无镇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签字的扣2分;
17.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但完成率在90%以上的,完成率每下降1%扣0.5分;完成率不足90%的,每下降1%扣1分;完成率低于70%的,本栏不得分;改厕受益名单中,每发现1%未改名单或非本次改造的扣5分;编码与登记表编号不一致的扣2分;未对改厕受益名单进行公示的扣5分,公示有异议的扣3分;未能通过省级考核验收的,每村总分中扣20分;未能通过南通市级考核验收的,每村总分中扣20分;
18.“回访”考核中每发现1%未使用的扣1分(包括“回潮”);
19.接入率每下降1%扣1分,低于80%的本栏不得分;
20.文明门考核中每发现1%未安装的扣1分。
(扣完为止)


17.新增改厕数达到下达任务数,并顺利通过省、市级验收;完成修缮整改任务并通过市级验收;对所有的改厕受益名单进行公示,受益公示无异议。


18.新改和修缮整改户厕使用率达100%。


19.改厕受益户自来水接入率达100%。


20.对改厕受益户厕屋文明化改造。


七、满意率(5分)

22.群众对新建或改建后的无害化卫生厕所满意度达90%以上。

5

23.现场调查,每下降1%扣1分。

(扣完为止)


合计

100

——


注:新改造农村三格式户厕与修缮整改户厕同步考核,同步计分。


海政办发[2018]9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