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482/2020-02427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海政办发〔2020〕14号
成文日期: 2020-04-01 发布日期: 2020-04-1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246482/2020-02427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海政办发〔2020〕14号
成文日期: 2020-04-01
发布日期: 2020-04-0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4-15 字体:[ ]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关于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化,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满意率,根据《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通办发〔2020〕3号)和《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海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以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围绕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向区镇下放、公共服务事项向区镇延伸、便民服务事项向村(社区)下沉,优化窗口布局,规范服务标准,推动政务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转变。为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区、中心镇为民服务中心服务大厅面积一般不少于1000平方米,其他镇为民服务中心服务大厅面积一般不少于500平方米,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大厅面积一般不少于50平方米。鼓励有条件的区镇建设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区。配合建设完善三级标准化体系,制定标准化工作指南,规范窗口业务办理。制定审批事项办理、人员管理、监督考核、后勤保障等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责任,细化岗位作业标准,保障基层政务服务工作有序规范进行。

(二)深化只进“一扇门”改革。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的原则,根据市赋权区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单和延伸区镇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整合部门和人员,将承接事项所涉及的办理人员逐步划转至为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为民服务中心受理。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市直部门设在区镇的服务窗口和供水、供电等民生服务窗口全部进驻为民服务中心,同城通办的公安出入境、税务、公积金等民生服务类事项进驻重点中心镇为民服务中心,四月底前完成进驻。

(三)推进“综合窗口”改革。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优化调整窗口设置,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政务服务新模式。区镇为民服务中心推进“一窗分类综合受理”改革,将并行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实行专业办事窗口和分类综合窗口相结合的办件模式,整合设立民生、建设、市政公共服务等综合窗口,公安、税务、人社、医保、公积金、市场准入等部门设立为专业办事窗口。民生综合窗口受理财政、民政、残联、卫健委等部门事项,建设综合窗口受理住建、城管、自然资源以及审批局项目类事项,市政公共服务综合窗口受理供水、供电等事项,其余事项通过整合设立其他事项综合窗口统一受理。推动村(社区)建立充分授权的全科政务服务模式,设置全科综合窗口,由“单一窗口”向“全科窗口”转变,由“一专多能”向“全科全能”转变。

(四)建立健全镇村两级便民服务网络。打造江苏政务服务网镇村站点,根据承接的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在江苏政务服务网认领相关事项,并维护办事指南,确保各项要素完整,打通网络办理渠道,让群众可以在江苏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镇村两级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在打造政务服务站点时注意做好专线网络的预留。

(五)建设镇村帮办代办体系。各区镇为民服务中心在大厅设立帮办代办窗口,由帮办代办窗口人员负责提供入驻区镇为民服务中心的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帮办代办。村(社区)设立帮办代办服务站,安排专人为帮办代办员,为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民生保障类事项提供帮办代办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镇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的重要性。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基层政务服务建设方案,细化任务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化配套改革举措,切实在人、财、物等方面全力保障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确保基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强化业务指导。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要做好对区镇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指导,帮助建立和完善规范化、标准化大厅运行流程。镇村基层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切实提高办事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最大程度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强化评估考核。区镇为民服务中要建立严格的考核管理机制,在为民服务中心大厅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把企业和群众现场或在线评判结果纳入窗口绩效考核,助推为民服务中心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同时要强化对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检查督促,加快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进度。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定期对区镇为民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并将结果纳入本年度区镇为民服务中心考核。


海政办发[2020]1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