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482/2018-11505 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含供销)    通知
发布机构: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海政办发〔2018〕100号
成文日期: 2018-09-30 发布日期: 2018-10-1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南通市“营商环境”试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246482/2018-11505
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含供销)    通知
发布机构: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海政办发〔2018〕100号
成文日期: 2018-09-30
发布日期: 2018-09-3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南通市“营商环境”试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南通市“营商环境”试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0-15 字体:[ ]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贯彻落实南通市“营商环境”试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关于贯彻落实南通市“营商环境”试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南通市组织开展县(市)区“营商环境”试评价工作的部署要求,放大“不见面审批(服务)”“3550”改革效应,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现就做好我市相关推进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评价指标

营商环境评价主要由“创业创新环境评价”和“不见面审批”两项内容组成,具体如下:

(一)加快开办企业审批速度,推广新开办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工商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新开办企业“一站式”受理窗口、银行开户材料网上流转,涉税业务“套餐”服务等优化措施,全面实现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

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办)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海门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海门市支行、各金融机构

(二)加快不动产交易登记审查速度,优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探索不动产交易、缴税、登记“网上办理”,深化不动产登记“不见面”服务,加快多部门信息共享,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提速增效,全面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

责任部门:市国土局

配合部门:市住建局、海门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海门市支行、开展抵押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三)加快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速度,推广数字化多图联审、并联审批、预审代办、区域评估等措施,推动多部门项目审批信息共享,全面实现一般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全流程50个工作日内完成。

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办)

配合部门:市国土局、市住建局、消防大队、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临江新区、海门港新区、海门高新区、三厂工业园区、正余镇

(四)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快推动网上办税,建设电子税务局,推广“一窗办理”综合业务,营造简约办税模式。

责任部门:海门市税务局

(五)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报批流程,推进电力接入申请联办、实施标准化作业,减少接电环节、时间、材料,压缩接电成本。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海门供电公司

(六)进一步推广南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进中小微企业注册登录,推进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接入,提升企业获得资金成功率,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切实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融资便利度。

责任部门: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海门市支行

(七)进一步优化自来水接入报批流程,推进自来水接入申请联办、实施标准化作业,减少报装环节、时间、材料,压缩接水成本。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市自来水公司

(八)进一步优化天然气接入报批流程,推进天然气接入申请联办、实施标准化作业,减少报装环节、时间、材料,压缩接气成本。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

配合单位:海门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海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九)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进一步提升“不见面审批”事项占行政审批事项的比重和“不见面审批”办件量占总办件量的比重。

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办)

配合部门(单位):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十)推动跨境贸易便利化,推进“互联网+海关”建设,实行报检报关同步“并联”,推进实施“查检合一”,全面提升口岸通关效率。

责任部门:海关办事处

二、评价办法

评价工作实行季度考核,由南通市各评价责任部门季度末进行评价打分,南通市审改办审核后,按照各项评价指标分值权重和各地参与评价指标的总分进行折算,即:各地营商环境评价得分=(各地累加得分/参加评价指标的总分值)*100,评价得分折算后,作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季度评价中营商环境评价结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逐项抓好改革任务的分解落实,逐月做好重点工作的组织推进。要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本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并明确时间节点,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对于因工作不到位而在南通考核中造成失分的部门,将追究相关责任。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协调联动,勇于探索创新,勇于率先突破。部门之间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和支持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要主动加强与上级考核部门的联系,吃透考评精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实行半月报制。为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请有关责任部门在10月8日、30日以及11月、12月的15日、30日将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相关建议上报市编办(审改办),纸质盖章表送至市行政中心0118办公室,电子稿发邮箱:hmbb0119@126.com,联系人:陈宇,联系电话:82267087。


海政办发[2018]10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