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482/2021-00657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报告
发布机构: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文号: 海政发〔2021〕3号
成文日期: 2021-01-26 发布日期: 2021-02-0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014246482/2021-00657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报告
发布机构: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文号: 海政发〔2021〕3号
成文日期: 2021-01-26
发布日期: 2021-01-2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2-01 字体:[ ]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20年,海门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加快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任务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2020年,海门区获评江苏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并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现场会(宿迁)上作经验交流。法治建设满意度为94.1%,列南通市第一。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有效落实

全面压实法治建设党政领导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系统谋划,强化整体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机制和责任体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题,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研究制定《海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创新“1+3+4”工作法,推动法治建设成为“一把手工程”。高标准通过中央依法治国办第四督察组对海开展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个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一体化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创新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进经济社会总体布局、进工作目标责任书、进考核评价体系、进党校培训课程、进领导挂钩联系清单“五进”制度,精心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精心部署和安排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在机关部门广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依法行政示范标兵”创建活动,在区镇(街道)和村(社区)持续开展平安法治竞赛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政府创建氛围。修订完善《法治建设考评办法》,建立法治建设“督查考评规范、定点普讲帮扶、工作滞后提示、创建达标退出”四大工作机制,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区长以身作则,亲自审定《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带头学法用法,知行并重、学用结合,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法治化水平。2020年,海门区共组织法律知识培训60余场次、庭审观摩活动100余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8批次,培训、考核领导干部达1000余人次。

二是坚持系统谋划。发挥区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的牵头抓总和综合协调作用,统筹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印发《2020年海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重点在组织保障、深化改革、依法行政、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普法宣传等方面聚焦发力,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思路,集中人员、时间和资源展开攻坚行动,切实把短板补齐,把弱项做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为《海门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收官之年交上满意答卷。坚持高点定位,在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基础之上,紧扣“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主线,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目标,倒排“时间表”和“路线图”,着力打造海门法治政府建设特色品牌。坚持创新发展,当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的“试验田”,努力为全国贡献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功承办了全国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并于近期被司法部确定为全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研究及试点工作单位。坚持突出重点,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遴选“政务服务代办帮办服务体系建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百名法官进村居”“巾帼同心法润万家”妇女权益护航行动等十件“法治惠民办实事”重点项目,确保法治小举措发挥惠民大作用。

三是强化整体推进。积极营造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市场力量、社会组织等多元动力机制作用,充分借助民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等重要力量,发挥各种合力同频共振,共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以示范带发展、以创建促提升。区政府构建“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一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公安局推进“平安前哨”工程,构建警网融合治理新模式;住建局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行政审批局推出大项目审批服务直通车;城管局建立违法建设快拆程序;交通局、市监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将柔性举措融入行政执法,落实涉企免罚清单;卫健委凝聚“硬核”力量依法战疫;税务局聚焦“三力”当好“三员”,建设营商环境新高地;生态环境局“221”工作法,强化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医保局建立两定机构负面清单,划“底线”亮“红线”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农业农村局推出执法力量向下沉,为民服务向上升;人社局强化疫情影响下劳动用工风险防控,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市监局高标联动服务助推家纺产业高质量发展;司法局五措并举严把审查关,让决策依法合规;三厂工业园区立标杆、树典型、创模范,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全覆盖;四甲镇“1+1+X”模式落实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悦来镇“越来越好·悦月评”说理团评议制度等18个项目入选2020年度依法行政示范项目,为全区树立了标杆。

(二)把握关键环节,推动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升

自觉将政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完善机制,改革创新,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决策。深入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三位一体”,制定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配套制度,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和实施标准,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形成决策动议、目录管理、决策论证、决策执行以及决策后评估的全流程管理。实施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常务会议涉法议题合法性前置审核机制,全面落实司法局负责人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政府决策中的把关作用。2020年,共审核各类文件212件,审核会议题83件,办理征求意见100余件。建立覆盖区镇村三级法律顾问制度,打造法律顾问“出席重要会议、审查重要文件、参与重要决策、论证重大项目”“四重模式”。海门党政机关公职律师机构实现全覆盖,律师万人占比达3.06,提前完成全面小康指标。

二是规范文件制发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公示制度,赋予区本级43个主体规范性文件制定资格。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的通知》,确立区政府、部门两级合法性审核机制,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研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各项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签发、公布、备案等环节实施统一规范管理,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合法合规率均为100%。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专家公开点评活动,着力提高备案文件实质性审查水平。完善“实时清理、自动更新、动态调整”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全区第九次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政策措施文件清理工作,修改20件、废止62件,宣布失效6件。开展对政府战略合作协议和框架协议、企业混改等政府重大涉法事项和拟上市公司历史沿革确认等法律事务合法性审查。2020年11月,区司法局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合法性审查先进集体”。

三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稳步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印发《海门市镇(街道)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创新“网格为民服务中心+乡镇综合执法”模式,将235项区级执法事项赋权区镇(街道)。严格把好前端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准入、中端严格执法程序、后端强化执法监督三个关键环节。加强执法主体管理,完成全区83个行政执法主体的确认工作。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和法制工作人员轮训制度,强化对新任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的培训考核力度。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在南通市开展的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中,继续保持零问题和瑕疵记录。创新开展全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联系点工作,率先完成“一体化”监督平台建设,努力构建“指挥+执法”运行机制。在省司法厅组织的数据应用建模大比武暨第六届青年创客行动中,区司法局选送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数据监测模型和行政执法案件数据监测模型”获优秀奖。不断完善“依据权责清单追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信用承诺、联合惩戒”“重大风险监测防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制度,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行政处罚案件获评首届江苏省“十佳行政处罚案卷”。

(三)深化改革创新,保障政府职能全面正确履行

不断强化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为海门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实施“三集中三到位”“一件事”改革和完善不见面审批办理机制,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审批时限、降低办事成本,提升政务服务质效。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共进驻行政审批事项1189项,公共服务事项782项,实现“进一扇门办所有事”,“不见面”办件量占比达97.5%。深入推进基层审批服务赋权工作,出台《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共赋权区镇行政审批事项18项、委托行政审批事项2项、公共服务事项115项,实现基层问题就地解决。按照“去行政化”要求,聚焦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服务企业等主责主业,在南通率先推进国家级开发区全链赋权改革,出台《关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街道体制机制改革并实行“区街分设”的实施方案》,实现“区事区办”,有效释放开发区发展活力。以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国家试点为抓手,在全省率先开发建设三级智慧政务服务平台,推行“一窗通办”、集成服务,创新实施信用承诺、容缺审批、帮办代办机制,企业设立、不动产登记、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分别仅需1个、2个、20个工作日办结,在省定标准“3550”基础上实现“1220”海门速度。2020年11月,海门政务服务标准化国家级试点项目高分通过验收。

二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海门深刻把握法治对“六稳”“六保”的支撑保障作用,形成全链条响应、全要素支撑、全流程闭环、全时空运转的社会面联防联控体系。高度关注疫情对企业发展和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全面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研究出台了《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将事关法治环境、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建立健全优化法治环境协调机制,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各职能部门严格遵循主体法定、职权法定、程序法定原则,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政法部门扎实开展“‘1+4’重点项目建设政法护航团”活动,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组合拳”。发改委开发了“海企通”APP,2020年4月上线以来,已注册企业611家,并提供各项精准服务。同时,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企业和重点职业人群实施信用联动监管,累计归集红名单共8929例、黑名单372例。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2020年以来,全区经济运行质态稳步提升,全区新增市场主体共计28217家,增幅165.26%。

三是强化权力公开运行。扎实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实行政府履职清单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聚焦解读政府重大工作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交办、承办和答复等程序制度,2020年以来,区政府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50件,已全部办结。坚持依法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2020年以来已向人大备案规范性文件4件、重大行政决策2件。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确保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办结答复率均达100%。

(四)坚持多措并举,助力基层治理实现新跨越

不断强化法治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压舱石”作用,以人为本,创新服务,增强普法实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一是让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打造“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行政复议机关单一告知试点”运行模式。建立行政复议案件月度报告制度,在网站主动公开审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重大疑难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各类案件,公开进行听证。2020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5件,受理53件,其中听证审理案件2件。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直接纠错率为42.66%,综合纠错率为66.67%。《陈某某不服海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获评2020年度南通市优秀行政复议案件一等奖。依法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2020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共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12件,其中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41件,未发生一件败诉。

二是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在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设立非诉讼服务中心,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等7大职能,为老百姓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行“网格+调解”模式,实现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常见纠纷在网格内发现、在网格内前置化解,海门街道惠芳家室调解工作室、退役军人事务局老兵调解工作室成全省人民调解工作新亮点。充分发挥仲裁便捷高效解决纠纷作用,2020年共受理仲裁案件15件,办结11件,总标的超2亿。受理化解各类纠纷8263件,全区99%以上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

三是将法治文化更好融入人们生活。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和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以案释法”等制度。突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城乡务工人员、青少年等群体,不断深化法治培训进机关、法治宣讲进校园、法治文艺进村居、法律体检进企业等行动,广泛开展“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学法懂法、遵法守法的良好风尚。深入开展“援法议事”活动,推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形成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的法治乡村建设海门模式。加强特色学法阵地建设,三厂街道中兴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获评“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常乐镇张謇法治文化特色小镇获评江苏省首批“法治文化特色小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海门区在法治政府建设领域作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进步,但还不同程度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综合执法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离预期还有一定差距,少数部门的基础监管职能未能相应强化;区镇审批执法能力建设相对滞后,审批、管理、执法职能存在脱节现象,履职“缺位”“接不住”;以证代管、以罚代管、以诉代管、有证难管、无证不管、不罚不管等现象在某些领域不同程度存在;部门之间执法和监管规范化水平和能力不平衡,农民建房依法审批办证、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建设不到位等涉众类问题维权较难;行政决策和行政制度体系建设还应更加注重高效、规范、精准。

三、2021年打算

2021年,海门区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创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这一目标,研究制定出台《海门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全力抓好法治政府各项工作落实,加快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是强化“三个带动”。以“关键少数”带动多数、“典型示范”带动全面、“日常督察”带动落实为抓手,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组织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健全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建立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机制,做优政府法律顾问,总结宣传示范创建典型经验,推动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

二是做好“三个优化”。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着力解决部分权力事项因审批权、管理权、执法权分设和事权下放后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衔接不到位出现的缺位或漏管问题;优化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审批权限赋权、委托、延伸事项衔接工作,确保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委托、承接到位;优化公共服务事项,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法律援助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三是贯通“三个机制”。全面推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将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成效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监测评价,推动政府法律事务审查合法高效;全面推行重大民生行政决策事项民意调查机制,加大决策人才库建设,进一步扩大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高效化管理成果;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四是落实“三个制度”。落实严格执法与柔性执法相结合制度,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同时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通过行政指导、政策辅导、规劝提醒等形式督促改正,免于处罚;落实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废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合理规定,清除隐性准入壁垒,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监督考核制度。通过“监督月报、季度竞赛、半年观摩、年度评比”等机制,推动形成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闭环,提升法治营商环境建设质效。

五是把握“三个注重”。注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动区非诉讼服务中心实体化运行,升级“公调”“访调”对接,加快建设房屋征收、道路交通、劳动人事、医患纠纷、生态环境纠纷等行业专业性非诉讼服务分中心;注重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体系,强化调解工作统筹指导,巩固“3+1”调解网络建设,依托“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确保将纠纷吸附在行业、化解在一线;注重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加强行政案件分析研判,加大对违法、不当行政行为的监督、纠错力度,强化诉中行政纠纷化解,尽最大可能将存在重大败诉风险的案件解决在判决前。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