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482/2023-01461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通知
发布机构: 区政府 文号: 海政发〔2023〕2号
成文日期: 2023-01-28 发布日期: 2023-02-0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区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索引号: 014246482/2023-01461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通知
发布机构: 区政府
文号: 海政发〔2023〕2号
成文日期: 2023-01-28
发布日期: 2023-01-2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区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关于区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02 字体:[ ]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就区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宋 民:负责区公安局工作。负责司法行政、信访、社会治理等工作。协助负责消防救援、人民武装、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等工作。

分管区司法局(依治办)、信访局。协助分管消防救援大队。协助联系区人武部、驻海部队。联系三星镇。

邓 阳(挂职):协助负责农业农村、对口支援协作合作、文化、旅游等工作。

协助分管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协助联系常乐镇、悦来镇。

其他分工不变。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政发〔2023〕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