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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市级机关党组织示范化建设
我市出台意见,部署相关工作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19-11-13 字体:[ ]

机关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近日,市委办下发《关于推进市级机关党组织示范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贯彻落实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推动机关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意见》指出,推进市级机关党组织示范化建设,当前至2020年1月为补短攻坚、集中整改阶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找差距、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对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回头看”,对照建设标准和目标任务进行自查自检,对存在问题列出清单,立行立改,确保机关党组织全部达到合格标准,建成5个示范党组织。

2020年2月至2020年11月为示范引领、扩面提质阶段,按照“重点指导、典型引路”的要求,对照示范党组织建设标准,在市级机关部门中打造一批可学、可看、可借鉴的样板,通过观摩交流等形式进行推广,逐步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确保至2020年底,至少建成10个示范党组织,新增两个南通市级党建示范点。

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为巩固提升、全面过硬阶段,深化机关党组织示范化建设成果,对工作推进中形成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总结提炼,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坚持下去,形成长效机制,至少建成15个示范党组织,提高南通党建示范点比例,争创1个省级党建示范点,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选树表彰一批示范党组织典型。

《意见》强调,要坚持不懈推进机关政治建设,强化党组(党委)管党治党政治担当,构建机关“大党建”工作格局,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建强党务干部队伍,深化机关融合党建实践,深入推进机关作风纪律建设。坚持以深化支部建设规范工程为抓手,围绕“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对照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督促未达标的党支部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尽快达标,指导已达标的党支部持续抓好巩固提升、争当示范,着力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使每个党支部组织力明显提升、政治功能明显增强、履职能力明显提高。

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工作保障、督查考核。市级机关工委要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督促检查、考核问责、激励约束,与市委大督查办、巡察机构等密切协作,形成抓机关党建工作的整体合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照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举措,注重从具体问题入手,在薄弱环节发力,既要补齐短板抓规范,又要体现特色抓创新,切实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提倡因地制宜、共建共用原则,进一步提升机关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2019年底,所有机关党组织必须按“六有”标准建好党建活动阵地,规范设置党务公开栏并有效利用。建立“月度提示、季度推进、半年督查、年度考评”制度,突出实绩导向,考严、考准、考实机关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