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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代训”专项计划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符合条件企业可享最高30万元补贴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0-09-21 字体:[ ]

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稳就业工作,我区专门出台“以工代训”专项计划,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稳住就业基本盘,将疫情影响降至最低。这是记者昨日从区人社局获悉的。

“以工代训”指企业利用自有场所、生产设备,安排职工在工作岗位上以实际操作方式接受技能培训,让职工边干边学。实施“以工代训”的生产经营主体或企业可以领取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

据介绍,补贴范围和标准包括以下几个类型——

生产经营主体新吸纳特殊群体“以工代训”补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贫困劳动力、我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每人每月5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

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劳动者“以工代训”补贴。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城乡失业人员(以下简称“四类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

中小微企业停工停业“以工代训”补贴。在江苏省实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级、二级响应措施期间(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3月27日),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企业连续停工停业(包括全部停工停业和部分停工停业)1个月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在停工停业期间继续为职工发放工资(或生活费),复工后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可按照发放工资(或生活费)且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坚持生产并对新吸纳劳动者或转岗一线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

“五类行业”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5类行业企业,新吸纳“四类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相关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中小微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补贴应提交《南通市海门区以工代训补贴申报表》《南通市海门区以工代训补贴人员花名册》,当月发放工资(或生活费)银行对账单等证明材料。申请停工停业期间补贴的企业,需提供上一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停工停业情况承诺书、相关停工停业证明材料。转岗一线职工需提供转岗证明材料。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贫困劳动力、我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等特殊群体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或按月)向各区镇(街道)提出申请,各区镇(街道)初审后,报区人社部门审核,经审核并按规定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