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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看病贵” 海门推行按病种收付费
二级以上公立医院406个病种明码标价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0-11-26 字体:[ ]

“生病后心里很害怕,担心病治不好,更担心治疗费用承受不了。后来医生和我说治这个病的价格是规定好的,自己最多出6000元样子,我的心终于定下来了。”家住南海新村的张先生,前段时间因肺癌住进了海门中医院,一直担心治疗费用的他提前知晓了整个诊治过程的全部费用。他觉得,现在看病和购物一样,真正做到了明码标价和明白消费。这是区医保局大力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收付费方式改革带来的贴心政策,目前全区已有406个病种明码标价,实现了按病种收付费。

按病种收付费是指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包含从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化诊疗最终达到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以患者张先生为例,他患的肺癌在海门中医院治疗收费价格设定为20000元,居民医保支付比例70%,患者只要支付6000元。如果在实际治疗中费用超过20000元,超出部分则由医院承担。市民李先生一个月前因踝关节骨折入院治疗,该病种规定价格为12600元,但实际治疗费用为30105.89元,超出的17505.89元均由医院承担,按70%的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结算,最终李先生自己花了3780元。按病种收费其实就是设定医疗费用“天花板”,防止重复检查,高精尖技术、贵重药品滥用等,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缓解“看病贵”等问题。

此外,不同的医院对同一病种的定价也有差异,按病种收费标准为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收费标准,二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收费标准以此为基准下浮10%。例如,老年性白内障在三级医院的收费标准是5300元,在二级医院的收费标准为4770元。

从去年8月份起,我区开始试点推行按病种收付费支付政策,区医保局每月对全区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收付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采取基金“结余留用,总量激励”的办法,增强医疗机构积极性。今年区医保局又把按病种收费项目从去年的149种扩充至406种,涉及骨科、普外科、泌尿外科、妇科、肿瘤科、血管外科等各类病种。截至目前,我区6家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共结算患者11886人次,涉及120个病种,实际发生总费用8522万元;医保统筹支付和各项补助基金6497万元,超限额111万元(由医院承担),实际患者自费费用1914万元。据统计,我区按病种付费结算报销比例总体为7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