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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海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完成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获省政府表彰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2-07-04 字体:[ ]

6月底,来自海门18家企业的27名代表,在位于青龙港的生态公益林内进行树木养护和杂草清理,弥补企业前期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对生态环境损害进行劳务代偿这一全省首创机制,是我区在做优生态环境道路上的又一先进探索。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成功创建了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近日,我区2021年“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完成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获省政府表彰激励。

抓住减污“牛鼻子” 实现企业与环境“双赢”

长期以来,我区积极倡导企业依法经营、达标排污,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健康运行。对无视法律法规,隐蔽排放、偷排偷放等行为,海门生态环境局果断亮剑,密集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利用高科技开展智慧化执法,织牢织密环境监管网络。2021年,海门生态环境局累计出动18825人次,检查企业(或点位)8552家次,开展水气土等各类专项检查,对381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实施查封扣押66起,实施行政移送5起、污染犯罪线索刑事移送9起,发出290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为1200余万元。

同时,我区积极探索将排污权这一企业成本负担转变为可流动资产,进而提升企业排污权的经济价值,助力企业产业升级和污染物减排,实现企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推动降碳不停步 释放绿色发展信号

三厂工业园区望江路南,总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的青龙港码头地块,种植有银杏、落羽杉等树木及各类地被、草皮,置身其中,仿佛走进天然氧吧,这是海门于2021年打造的首个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公益林。近年来,根据“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海门生态环境局对造成环境损害的责任主体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政策,但生态损害赔偿并不仅仅以实施赔偿为终结,生态修复才是最终“落脚点”。

海门生态环境局法规宣教科科长李洁表示,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公益林是通过“损害-担责-修复”的模式,以绿化造林的方式实施对生态环境的替代修复,弥补环境污染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这一举措不仅推进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有效利用,也进一步优化了青龙河两岸的生态环境,是助力打造海门沿江风光带的一项有力举措。

聚焦突出问题整改 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之前,我们接到市民对某通讯线缆企业的投诉,现场检查后发现厂区废气排放超标,然而环保执法部门的整改通知书下发后迟迟不见公司行动,于是我们将该公司列为重点督查对象,加强日常督查,利用空气质量走航监测车,定期不定期地在厂区周围走航,如果有高值点我们立即通知环保部门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理。这个过程前后持续了三个月,现在这家企业已经完成了整改,市民投诉也没有了。”区攻坚办大气组组长诸葛舒贝介绍。

2021年,海门污染防治攻坚战线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明确的七个方面问题,进行多轮梳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整治不到位不收兵”,真正使问题见底并得到彻底整治。海门全年PM2.5浓度为25.6μg/m3,同比下降8.9%,排名全省第三;8个省考和6个市考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年均值均达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98.9%,列南通市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