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空气质量上月全省第三
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今年2月全省54个县(市、区)PM2.5月均浓度排名。海门以PM2.5浓度42.5微克/立方米,位居全省第三。
据介绍,2月份,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6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9.1%;优良天数比率为64.0%,同比下降10.7个百分点,全省县(市、区)PM2.5浓度同比上升11.1%。
省生态环境厅对《关于公布江苏省县(市、区)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的通知》(苏环办﹝2018﹞535号)中确定的54个县(市、区)PM2.5月均浓度进行排名,前10名(含并列)分别为:启东、如东、海门、昆山、太仓、通州、仪征、泰兴、常熟、六合和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