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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残联与区人民医院签订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服务协议
来源:海门区残联 发布时间:2023-10-18 字体:[ ]

10月16日,海门区残疾人联合会与海门区人民医院正式签约,确定海门区人民医院为海门区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承担我区0-14周岁视力残疾和肢体(脑瘫)残疾儿童的康复服务工作。

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周晓泉,区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姜新峰,区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施雅丹等出席签约仪式。

合作协议中,双方明确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周晓泉理事长指出: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要认真履行服务协议,保质保量完成残疾儿童康复训练任务,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迈上新台阶。

截至目前,区内共有四家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分别为:

序号

机构名称

康复项目

1

海门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听力言语

2

海门区辰语儿童康复中心

智力、孤独症

3

海门区星光儿童康复中心

智力、孤独症

4

海门区人民医院

肢体(脑瘫)、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