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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上的讲话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17-07-29 字体:[ ]

陈  勇

(2017年7月27日)

 

同志们:

  这次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南通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对富民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动员全市上下更加自觉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富民导向,创新富民举措,打好聚焦富民主攻仗,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上午,我们对各区镇的项目建设和环境整治进行“家家到”。下面,根据市委常委会讨论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内容:

  一、坚持把富民作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检验标准

  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直接、最根本的是要提高广大老百姓的富裕程度和生活质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立了“两聚一高”发展目标,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聚焦富民。在6月26日召开的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在7月17日召开的南通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都将富民作为会议主题,充分说明了富民工作的极其重要性。面对中央和省委、南通市委的新要求,面对民生需求的新变化,必须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检验全面小康建设成果的高度,认清我们肩负的重大责任和使命,勇于担当,持续奋斗,创造更加过硬的富民成果。

  要提高富民工作标准。去年,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4.1万元和2.1万元,分别增长8.3%和8.5%。从总量看,名列江苏长江以北县市第一,但与苏南比差距较大;从增幅看,虽然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分别比地区生产总值增速慢1.1和0.9个百分点,同“十二五”平均增幅相比也分别回落了1.6和2.1个百分点。对照海门在“全国县域经济与县域基本竞争力百强县”排名全国18、全省第8的位次,对照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两争”主题、“三区”目标,对照南通市委陆志鹏书记对海门提出的“人均收入水平五年内达到常熟的80%、苏南平均水平的90%”的要求,我们必须用更高的标准来衡量富民工作,不断加快群众增收步伐,使之与海门的发展水平相同步,与海门的发展目标相匹配。

  要拓展富民工作内涵。近年来,我市坚持“执政为民”理念和“富民优先”导向,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速增效的同时,千方百计增进群众福祉。每年公共财政支出中用于民生保障的都在75%以上,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真正让经济发展的成果普惠于民。但社会进步的过程是动态的、发展的,随着海门人民物质生活的日渐宽裕,广大群众更加盼望完善便捷的公共服务、天蓝水清的生态环境、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以及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平安稳定的治安环境。用这个标准来衡量,我们的工作还有许多地方有待改进,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也指出了我们“贯彻落实共享发展理念不到位,民生实事项目推进不快”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树立“大民生”的理念,充分认识富民的丰富内涵,既要想方设法增加群众收入,又要努力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民生问题,从各个方面来保障和增加群众利益,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要创新富民工作路径。当前,我市富民工作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如城乡之间收入差距大,农村居民收入只有城镇居民收入的一半左右,且差距呈拉大趋势;低收入群体人数众多,去年我市33个小康指标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综合得分超过98分,走在苏中苏北县市前列,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标人口比例只有41%,与省定指标还差9个百分点;收入结构不合理,工资性收入仍是主体,在2016年的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达63.5%,超过全省平均水平5.3个百分点;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占比分别为2.8%和13.1%,分别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2和5个百分点。同时,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群众增收的难度加大、空间变窄。对此,我们必须按照省委李强书记提出的富民“加减乘除法”的要求,做好“加法”提高群众收入,做好“减法”减轻群众负担,做好“乘法”释放群众创业创造活力,做好“除法”破除影响富民的制约和束缚,努力把思路打得更开、路径拓得更宽、措施落得更实,多予、少取、放活,加快让老百姓的钱袋子鼓起来。

  二、进一步明确聚焦富民的关键举措

  聚焦富民的头绪多、任务重。要从海门实际出发,从当前与长远考虑,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力争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长10%左右,提前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

  一要突出项目建设,夯实居民增收的产业基础。富裕的前提是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充分积累。只有千方百计做大经济蛋糕,才能为人民群众共同富裕提供坚实基础。一方面,要坚持量质并举,狠抓项目投入。项目是推动经济发展的“牛鼻子”,也是实现群众致富的“源动力”。要进一步强化“招商第一、项目为王”理念,以超亿元项目为主体、超10亿元重特大项目为重点,通过深化对接服务上海、强化平台载体功能,全力招引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要进一步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实行项目建设季度竞赛、实时督查、流动“红黄旗”等措施和“一个项目、一个责任主体、一套工作机制”的制度,定好路线图,列出时间表,推动在谈项目快落地、签约项目快开工、在建项目快竣工、竣工项目快转化。另一方面,要推动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层次。要切实增强“3+3”产业的致富带动力,既要做大规模,吸纳更多就业;也要立足创新,通过提升产业层次和产品档次,增强先进制造业创造财富的能级,带动相关从业人员收入稳步增长。特别要放大建筑、家纺产业的富民主渠道作用,在建筑产业方面,要通过“一园两院”建设,大力推进建筑现代化生产企业、建筑总承包企业、建筑服务业企业、建筑电商平台企业向园区集聚,大力引进国际先进建筑技术、建筑知名院校科研师资力量、建筑业“千人计划”人才,推动建筑产业技术革新、装备升级和全产业链发展,在增加政府税收、企业利润的同时提高从业人员收入水平,到“十三五”末,力争建筑业人均工资超过12万元;在家纺产业方面,积极推动传统产业向时尚产业转变,大力发展研发设计、电子商务、创新创意、现代物流等新兴业态和购物旅游等配套产业,在扩大市场规模、提升产品档次中增加群众收入。同时,要始终坚持现代农业在促进农民致富中的基础地位,以农业对接服务上海为契机,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不断壮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全托管、种养大户、农民经纪人等新型经营主体,全力发展“接二连三”式“第六产业”,带动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农内就业、农外创业等方式实现增收。“十三五”期间,全市要完成建设25万亩高标准农田的目标。要把握好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的趋势,大力发展科技研发、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休闲旅游、商贸购物、餐饮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不断拓宽产业富民空间。

  二要推动全民创业,释放财富创造的巨大潜力。现阶段,劳动收入仍是大多数人获取收入的最主要方式。从收入结构分析,我市居民经营性收入偏低。拉长短板的根本方法,就是抓好自主创业这个“牛鼻子”。要进一步弘扬海门人经商办企业的传统,放大“省级创业型示范城市”的品牌效应,支持广大群众通过创业发家致富。要培育创业主体。当前,基于技术、管理、市场、人才等要素的变化,创业门槛与10年前相比已经高了很多。要结合我市实际,根据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大学生、农民、企业高管等代表性创业对象和群体,分类施策,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扶持措施,让各类创业主体在不同领域竞相发力,真正使他们想创业的能创业、会创业的创成业、善创业的创大业,提高创业成功率。要拓宽创业空间。建筑、家纺、红木、电动工具等作为我市传统富民产业,催生了一大批创业成功者。要坚持顺势而为,加大支持服务力度,引导广大创业者对接产业发展趋势,把准产业风口,积极向“互联网+传统产业”,向众筹经济、创富经济、共享经济等民营经济新领域拓展,不断扩展创业空间。要发挥好“新侨乡”的优势,依托海门籍在外人士的财力智力资源,亲帮亲,邻带邻,带动更多的海门人闯市场、办实体。要优化创业环境。大力建设功能完善的市域服务平台,广泛开展创业登记、创业培训、项目推介、政策指导、资金申请、权益维护等“一条龙”服务,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要依托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中小企业创业园、叠石桥家纺电商城、麒麟红木电商城、特色农业园区等平台,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优质土壤。要针对创业融资难问题,充分发挥市财政扶持创业资金的引导功能,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争取将贷款对象扩大到所有城乡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同时进一步简化担保手续、降低贷款门槛、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努力给创业群体以最大限度的支持。要深植创业文化。传承张謇创业精神,弘扬“海纳百川、强毅力行”的新时期海门精神,营造“勇于创新、敢为人先”的创业理念和“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积极培育新一代创业家精神,不断释放出海门人血液中的创业“基因”和潜能,鼓励和引导广大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走上自主创业之路。

  三要办好民生实事,增加城乡居民的“隐形财富”。富民不仅是一个“收入端”的问题,还要从“支出端”来考量。公共服务是城乡居民的“隐形财富”,公共服务到位一些,人民群众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负担就会轻一些,实际上也是增加了收入。要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前不久,省政府出台了《“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明确了基层公共服务配什么、在哪配、谁来配的问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涉及面广、覆盖城乡,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要坚持以人为本,针对我市区镇平均面积95.8平方公里、平均人口8.3万人,且分布比较不均衡的实际,科学确定城乡公共服务设施、服务事项、服务半径、覆盖人群,真正让“资源跟着需求走、服务跟着居民走”。要围绕群众需求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准定位服务项目和标准,增强综合服务功能,防止公共服务设施做“样子”、成“摆设”。要兑现民生实事承诺。年初,我们排出了为民办实事50个项目,涉及社保、养老、教育、医疗、文体、住房、交通等方方面面,这是我们对全市人民的承诺,已对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年底,对50件实事要交账,完不成的,有关责任单位主要责任人要通过媒体公开向老百姓说明情况。有关部门和区镇要按照既定的目标和时间节点,切实履行职责,加快推进速度,确保“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要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平安是民生之基,是人民群众安心就业、放心创业的重要前提。当前,经济社会加快转型,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一些新的风险点也在不断累积。上月15日丰县爆炸案和本月16日常熟纵火案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党的十九大将在下半年召开,我们要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地抓好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为十九大召开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这是一项政治任务。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开展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稳定责任落实、化解矛盾纠纷、突出治安问题整治、重点人群、安全生产等五个方面的排查,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前移关口,主动防范,努力把各种潜在的风险隐患化解在第一时间、萌芽状态。要持续开展富民强企奔小康“走帮服”活动,通过深入走访调查,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同时做好政策宣传、解疑释惑的工作,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四要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宜居水平。生态富民是最普惠的公共产品,也是民生福祉的重要增长点。海门是“生态之城”,拥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中国宜居宜业典范市”等多个荣誉,但同上级要求、群众诉求相比,生态环境仍是我市富民工作中的一块突出短板。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十分重视,近期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督察海门的环保工作,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度、参与度也不断提高。我们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乡环境整治、开展“263”专项行动为契机,一手抓源头治理,一手抓突出问题整治,确保年底前取得实效。治气方面,要紧盯污染源,加强成因分析和治理研究,开展燃煤锅炉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秸秆禁烧等专项活动,切实减轻群众“心肺之患”。治水方面,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河岸共治,抓好断面治理,全面提升每一条河道的水质。治土方面,要切实强化土壤环境综合监管,完成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详查,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土地利用的负面清单,防止一些污染严重、不宜开发的地块流入市场,防止风险扩散,保障人居环境安全。要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着力提高海门城市的宜居程度。要加大督查力度,市大督查办要联合市263办、文明办和农环办,不断加大对环境整治的跟踪督查、专项督查,对发现的新问题、反弹的老问题、顽固的大问题,甚至是限时未解决的交办事项,要及时通报,严令整改;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一查到底、问责追责。

  五要落实富民政策,释放深化改革的更多红利。改革是最大的红利。我们在富民上遇到的一些难题,从深层次来讲,还是体制机制上的障碍,要靠深化改革打开缺口。我们要抓住引领性强、撬动力大的关键性改革,采取措施,强力推进,带动富民取得突破性成效。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这是释放社会创新创业潜能的关键环节,是聚焦富民工作的重要突破口。最近几年,我们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建了行政审批局,取得了较大成效,做出了不少特色,在南通县市中走在前列,但仍然有不小的提升空间。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降低审批门槛,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为创新创业清障搭台。要优化服务,用好政务服务“一张网”,最大程度的便民利民,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改革“获得感”。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我市被列为“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市”为契机,抓紧做好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资产量化、股权管理等关键工作,推动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的形式量化到人、固化到户,让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通过股份合作和股份经营,实现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农民财产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稳步提高。到2018年底,全市所有村要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同时,要以争创全省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创新示范县为抓手,按照“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基本原则,探索推进以“三权分置”为重点的农村土地改革,有序开展土地流转数据库建设、土地流转市场准入机制和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三项工作,充分发挥“三权”的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盘活还处在“休眠”状态的农民土地权益,让土地成为农民增收致富“摇钱树”。要完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完善初次分配,落实省提出的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充分激发高校毕业生、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技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队伍、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八大群体活力,大幅提高劳动在分配中的占比,有效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努力构建橄榄型收入结构。要完善二次分配,继续实施农业补贴“三合一”改革,严格落实物价补贴等政策,着力提高居民转移性收入。完善三次分配,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的兜底功能,按照“政策保障一户不漏、专项救助一个不少、社会帮扶一刻不松”的要求,突出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因病致贫等困难群体,构建全方位、广覆盖、制度化、常态化的扶贫帮困工作体系,同时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打造海门“爱心之城”品牌,帮助更多困难群众减轻负担、渡过难关。

  三、凝聚起加快富民进程的强大合力

  富民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面多、工作任务重,需要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群众勤劳之手同向发力、协同推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富民的生动格局。

  要切实履行富民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是富民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执行好《海门市富民增收“五大行动计划”》和《海门市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行动方案(2017-2020年)》,聚焦富民的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综合协调。各区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有“民不富、食不甘、寝不安”的责任感,加强对事关富民重大问题的研究,加快对难点事项的会商协调,加大政策落实的有效力度,注重将富民工作目标任务与市党代会目标、与“十三五”规划有机衔接,确保富民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要强化督查考核,对富民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定期督查通报,每季度进行分析评估,以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标准,把干部的注意力、工作的关注点引导到抓富民、促增收上来。要结合“走帮服”活动,把激励政策、致富项目、就业岗位送到群众家门口,帮助群众找准增收致富路径,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帮助群众更好更快走上致富道路。

  要打造高素质的镇村党员干部队伍。镇村党员干部是推动发展、促进富民的主体力量。镇村基层党组织要以“双融双引”融合党建为抓手,切实发挥政治引领功能,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学习,锤炼党性,增强本领,团结带领广大基层群众共同打好聚焦富民攻坚战,真正成为百姓致富的“领头雁”。要从本地资源、区位条件等方面挖掘优势,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资源开发利用、社会化有偿服务、盘活集体存量资产、物业租赁经营、股份合作、兴办企业等形式,多渠道增加集体收入,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镇村干部要树立“岗位在镇村、阵地在镇村”的意识,带头践行群众路线,多到矛盾多、意见大的地方去,多到重点工程、民生项目现场去,多到经济薄弱村、困难家庭去,接地气、通下情、解难题,更大力度创新社会治理,更大力度办好民生实事,更大力度促进富民增收。要严格自律、严守纪律规矩,既要干事也要干净,以过硬的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要发挥优质企业的富民引领作用。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创造财富、吸纳就业、支付劳动报酬的主体,承担着富民的重要社会责任。要鼓励企业在追求利润增长的同时,同步提高员工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要引导优质企业由注重企业责任向注重社会责任转型,通过税收抵扣、岗位补助等方式,鼓励企业家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在吸纳就业、扶贫帮困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要激发广大群众的致富热情。美好生活最终要靠每个人自己去创造,富民的实践主体是每一个社会成员。要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创造美好生活。要坚持典型引路,选树一批干事创业、带头致富的先进典型,帮助他们谋划发展思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切实增强他们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新闻媒体要开辟富民专栏,宣传富民政策、推介富民项目、讲好富民故事,做好创业带动就业、依法保护产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舆论引导,全面展示富民增收的生动实践和显著成效,营造全社会思富致富的浓厚氛围。

  同志们,聚焦富民,让老百姓过上更好生活,是我们工作不变的追求。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凝心聚力,扎实奋斗,努力交出让老百姓满意的富民答卷,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