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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人民法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
来源:海门法院 发布时间:2017-11-15 字体:[ ]

新闻发言人张小林: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关于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一年来的基本情况的新闻发布会,在此我谨代表海门法院全体干警向与会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海门法院执行工作的海门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兄弟机关和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发布会主要有三项仪程:1.由执行局局长汇报我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来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2.由本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门市支公司共同签署“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在我市率先推出“执行无忧”悬赏保险;3.回答记者提问。

钱德华: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海门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的工作规划。

“用两到三年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最高法院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海门法院秉承“权利兑现最大化、执行效率最大化”的执行理念,以“第三方评估体系”为基准,围绕“四大基本”目标,内外兼修、综合发力,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成效。2016年,收案4873件(含旧存297件),执结3422件,同比分别上升65.02%、24.84%;执行到位金额14.5亿元,到位率65.83%。今年1至8月,收案5705件(含旧存1451件),执结2991件,同比分别上升49.65%、42.25 %;执行到位金额12.59亿元,到位率69.95%,同比上升4.12个百分点。实际执结率66.33%。被省法院授予“执行工作标兵单位”,执行干警获得“全省法院执行标兵”、“南通平安卫士”等多项荣誉。在9月20日刚结束的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擂台活动南通赛区(九家基层法院)中荣获第一名。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筑牢“基本解决执行难”组织基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召开动员大会和新闻发布会,在审监庭设立执行裁决庭,增调院领导、中层干部、员额法官、辅警充实执行力量。

——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就解决执行难问题向海门市委提交专项报告,市委、市政府联合召开58个部门参加的“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推进会。海门四套班子领导先后调研法院工作,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

——努力构建执行联动机制。成立由政法委书记、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全市解决执行难问题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与公安、不动产、公积金、金融机构等部门建立通联合作、信息共享机制,提升“查人找物”能力。2016年以来,利用上述系统查询被执行人信息100万余条,查询金额总计约1.6亿元。

(二)突出执行规范性,注重制度创新,构建“基本解决执行难”制度体系

——发挥执行办事大厅服务职能。集中办理案件查询、材料流转、申请保全鉴定及恢复执行等事务,实现“走进一个厅,执行事务一站清”。大厅设立以来,接待当事人3000余人次,回复当事人书面咨询和意见500多条,提升了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健全立审执配合机制。树立“立案、审判为执行服务”的理念,立案时,强调保全措施适用率,为执行工作打下基础;审理中,注重用调解方式结案,提升自动履行率;执行时,向申请执行人发送风险提示,告知执行不能和执行难的区别,引导当事人理性期待执行结果。

——构建“执破”衔接机制。成立“执破衔接领导小组”,制定工作细则,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消化执行积案、缓解执行难的功能。2017年6月,受理海门市冠洲建材公司破产案,有效化解执行积案35件。近期,又梳理出6件执转破案件正在办理中。院领导受邀参加执转破专题论坛,交流相关经验。

——规范执行案件管理。加强流程节点管理,严把审限延长关。建立执行案款长效管理机制,规范执行款发放程序。严把终结执行程序入口关,不让任何一个不符合终本规定的案件进入“终本池”,相关经验被《江苏法制报》报道。

(三)发挥执行强制性,提高执行威慑力,保持“基本解决执行难”高压态势

——实体运行执行指挥中心。制定完善了执行调度、执行110、局(队)长值班、网络查控拍卖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发挥指挥中心服务、管理、监督、指挥的功能,形成信息查控、快速反应、案件管理三大枢纽。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了6次大执行活动,执结疑难复杂案件25件。

——穷尽各项执行手段。加强诉讼保全,前移执行关口,全方位查询、冻结被告财产。2016年至今,办结保全案件900多件,保全标的23.6亿元,30%以上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严格落实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对拒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处罚。2016年至今,司法拘留289人,被拘后履行率达75%;以涉嫌犯拒执罪移送公安21件,刑事立案13件。

——实行集中执行常态化。定期不定期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保持强制执行高压态势。2016年以来,先后组织夜间执行、凌晨执行以及涉民生案件、强制腾房等专项活动80多次,出动警力870多人次,执结案件180件,执行标的4000余万元。其中腾房18套,拍卖得款3000万余元,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按照“上为原则、不上为例外”原则,及时录入失信人名单,限制“老赖”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活动。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利用地方电视台、报纸及法院自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4394人次,限制出境135人。2016年至今,先后有12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支付执行款1亿元。

(四)深化改革创新,探索执行模式,释放“基本解决执行难”内生动力

——优化执行团队组合。出台《团队办案模式指导意见》,根据人员性质、知识年龄结构等现状,组成由法官+法官助理+法警(辅警、书记员)的7个执行团队,设专职内勤,负责执行辅助工作。团队内职责明确,相互配合、互相制约。

——实施繁简分流改革。新收案件由团队内执行辅助人员办理,对于保全、查控的钱款满足案涉债权实现的一律在5日内办结。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交由法官或法官助理拟制终本裁定,办理结案。对于有财产可供执行需要处置的,及时移交法官制定处置方案。法官及法官助理的主要精力化在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上,实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

——创新财产处置方式。针对财产评估周期过长弊端,优先考虑以议价方式确定首拍保留价,缩短变现过程。积极推行以物抵债,及时启动二轮拍卖。加强网拍宣传,对接招商平台,提升竞价、溢价率。今年以来,上传拍品213件,成交额3.69亿元,溢价率超过20%,为申请人节省佣金740万元。司法网拍甘当“店小二”的做法受到海门市委书记批示肯定。

(五)强化执行监督,推进司法公开,夯实“基本解决执行难”队伍保障

——注重素质提升。建立每周学习制度,组织执行干警到法学院学习深造,不定期召开法官会议,讨论疑难复杂案件,总结执行工作经验。

——推进执行公开。实行全过程跟踪、全程公开,加强执行工作宣传。2016年以来,借助报纸电台及微信、微博、法院外网等自媒体,发布各类执行信息600余条,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2次。

——主动接受监督。主动向人大、政协汇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加强与代表和委员的联络。人大代表张建伟在每次参与执行后,都亲自撰写文章宣传执行工作。2016年至今,共邀请代表委员100余人次参与执行活动,增进了代表委员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加强廉政建设。开展集中整训和谈心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中层以上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注重廉政风险防控,建立执行工作手册,列出执行负面问题清单和廉政风险点。强化执行监督,实行“一案双查”。多年来,我院执行队伍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

在总结回顾成绩的同时,对照最高院《纲要》和省高院《方案》要求,我们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行未结案件数量偏多,人案矛盾依然突出。截至今年8月,我院执行未结案件2714件,占全院未结案件总数54%,清理执行积案任务繁重。

二是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还未完全到位。目前,最高院,省高院“总对总”、“点对点”执行信息查控网络系统能实现查、冻、扣一体化的仅工行一家,不动产、车辆还不能实现自动查封和解除,信息化手段仍受到较多限制。与公安机关在查人、找车协作联动机制建设方面上还有待加强。

三是执行惩戒机制尚未形成合力。44部委《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尚未落实,各诚信信息建设单位交流协作机制尚未建立, “信息孤岛问题”依然存在。少数单位或个人司法协助意识不强,对法院冻结、扣划、协助调查、执行的要求以种种理由推脱,不积极履行协助义务。

四是队伍管理还有薄弱环节,廉政风险依然存在。部分干警司法能力不强,司法观念陈旧,执法办案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少数执行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个别干警还缺乏底线思维,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廉政隐患未根本排除。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阶段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提升执行工作效率。严格落实19部委《执行联动意见》及44部委《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文件规定,切实加强部门协作。尽快建立由政法委领导、法院牵头,逐步建立、完善执行信息查控和失信被执行人惩戒联合工作机制和信息平台,提升执行工作“查人找物”能力,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

二是严格执行规范化标准,提升执行工作水平。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充分利用执行“110”、执行4G单兵和车载系统,增强执行警务力量。严格规范案件信息录入、强化流程节点管理和对执行措施案件的动态监测,按照第三方评估体系指标要求查找问题和短板,及时进行整改,彻底解决消极执行、干涉执行和乱执行问题。

三是突出执行强制性要求,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严格落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拒执罪办理机制意见》,同市公安、检察等部门协调确定拒执罪定罪标准和办案流程,提升拒执罪定罪率,加大对拒执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加强同公安机关工作配合,强化重点、敏感案件大执行工作的安全保障和秩序维护工作,确保不出现负面舆情。坚持集中执行常态化,不定期开展夜间执行、突击执行、假日执行活动。

四是注重执行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综合利用各类宣传媒体,特别是法院自媒体和网络舆论力量,大力宣传“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工作,让人民群众正确理解“执行难”概念和执行工作面临的客观现实,分清法院职责和市场风险;收集整理执行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引导人民群众诚信、守法经营,看到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严重后果,营造公平、守信的市场环境。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现场,见证执行,争取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是强化教育管理,打造过硬执行队伍。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纪律处分条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加强执行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维护法官清廉形象。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着力提升执行队伍素质。树立“以实绩论英雄”用人理念,细化执行人员分类考评办法,提升执行工作效率和效果。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海门法院将在南通中院监督指导下,紧紧依靠地方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政协有力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团结拼搏,奋发有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以优异的司法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新闻发言人张小林:

下面进行第二项仪程,由海门法院与人保财险海门市分公司进行“执行无忧悬赏保险”签约仪式。

为扩大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来源渠道,及时查明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状况,破解可供执行财产难寻问题,有效规避、制裁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改进执行方法,最大限度的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创新悬赏执行,就是通过社会力量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举报人获得奖励的制度,该笔奖励由申请执行人提供。现我院推进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制度,目的是有利于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实现,也有利于利用保险公司减轻申请执行人的负担。执行悬赏保险是指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同时提供执行悬赏保险保单,由执行法院及保险公司通过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公布悬赏内容、金额和时限等。举报人可向执行法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经执行法院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可获得悬赏公告公布的奖励金额,奖励金额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今天的签约,就是对我们前期与人保财险海门市分公司洽谈成果的体现,签约后,我们将付诸实施,这是对权利人的福音,对老赖的严重震慑,以后老赖将被置于社会的监督暴晒下。

新闻发言人张小林:

下面,我们把时间交给在场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提问。

新闻发言人张小林:

海门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