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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人民法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海门法院 发布时间:2017-09-29 字体:[ ]

 

8月25日下午2:00,海门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海门法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新闻发布会。执行局局长钱德华发布上半年执行工作情况及下半年重点工作,并答记者问。办公室主任俞江伟主持发布会。

南通电视台、《江海晚报》、海门电视台、《海门日报》、中国网等多家媒体出席发布会。市政法委副书记施介安、人大内司委主任季耀祥等数十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

 

俞江伟: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议程:一是由执行局局长钱德华介绍今年上半年执行工作情况及下半年重点工作有关情况,二是回答记者提问。

下面进行第一个环节,请执行局局长钱德华介绍今年上半年执行工作情况及下半年重点工作有关情况。大家欢迎!

 

 

钱德华: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关于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的新闻发布会,在此我谨代表海门法院全体干警向与会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

向长期以来关系、支持海门法院执行工作的海门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兄弟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近一段时间海门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规划。

一、海门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海门法院在海门市委的坚强领导及南通中院的正确指导下,紧密依靠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关心,围绕“一性(执行强制性)两化(执行信息化和执行规范化)”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和省高院《实施方案》,内外兼修、综合发力,基本解决执行难初显成效。2016年1-6月,新收各类案件2120件,同比上升51.32%,结案1541件,同比上升46.76%,结案率63.76%,实际执行率提升至59.84%,位居南通第二,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执行工作标兵单位荣誉称号。

一是党组领衔、全院一心,形成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内外合力。

7月27日,我院成立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并下设对外汇报协调工作组、执行体制改革工作组、执行装备保障工作组、执行规范管理工作组、执行监督工作组等五个工作组,分别承担汇报协调、机制改革、任务分解、后勤保障、规范建设、执行监督等具体工作任务。各工作组每周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做好各项分解任务。

按照省高院《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报告》及《执行实施人员警务化改革方案》文件要求,成立了执行裁决庭,同审判监督庭合署,增强对执行措施和行为的法律监督力度;动员年轻干警积极报名参与执行司法警察遴选工作,并由法警大队组织对报名人员集中开展警务技能培训,有效推进执行警务化改革。

二是制度创新、补齐短板,执行各项工作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

我院执行指挥中心正式投入运营以来,先后制定了执行指挥调度、执行110、局长值班、网络查控、网拍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为真正理顺中心实体化运作模式,推动执行方式转变打下了一定基础。今年以来,在指挥中心协调组织下先后开展了6次集中执行、假日执行、夜间执行活动,共接处警20余次,出动警力60多人次,化解执行纠纷15起。

近日,我院我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划出专门场地设立执行办事大厅,开辟执行接待、执行立案、执行监督等工作窗口,办理联系法官、案件查询、接待当事人、受理执行投诉、流转诉讼材料、申请保全、执行及恢复执行等手续,有效解决了当事人找不到承办法官等执行作风问题,力求让当事人在一个大厅完成所有手续,解决一切困难。大厅设立以来,接待当事人120人次,回复当事人各类书面咨询和意见50余条,有效提升了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缓解了执行法官的事务性工作压力。

按照省高院《关于依法正确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及加强终本案件单独管理的意见》及《关于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和恢复机制的意见》,妥善开展了执行案款清理、执行信息补录、终本案件管理、超长期案件清理等工作。今年以来,先后清理案款324笔,涉及金额2100余万元。通过不断规范执行行为,强化内部监督,补齐消极执行、选择执行制度漏洞,为解决执行难构筑了严密的监督网络。

三是开展“一打三反”,加强失信惩戒,合力挤压“老赖”生存空间,提升执行威慑力。

积极完善了我院自建执行信息查控工作模式,对未列入最高法院“总对总”及省高院“点对点”查控系统建设规划的项目,积极与国土、房管、车管、税务、公安、公积金、银行、保险等机构沟通协作,实现对两查控系统的有益补充,努力实现对被执行人人身、财产信息的全覆盖。特别是充分发挥了公安机关在查找被执行人、查扣被执行车辆、执行紧急事项协助出警等方面的优势,极大的提升了执行工作效率。

今年以来,我院本着不自行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上失信名单为原则、不上失信名单为例外”原则,利用失信惩戒网络平台登入失信被执行人536人次,利用地方电视台、报纸及自有微博、微信平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70人次,限制34位失信被执行人出境。特别是将失信被执行人照片、个人信息张贴于住所地村(居)委会公告栏,利用村(居)干部、群众舆论压力迫使被执行人依法履行债务,先后有156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同我院或申请执行人联系履行义务,支付案款300多万元。

2015年以来,我院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已开展“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及 “假日执行”、“夜间执行”行动4次,出动警力80人次,拘留抗拒执行被执行人77人次。在实施司法拘留后,有59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付款义务,执结率77%。

二、下一步重点开展的各项工作

对照最高院《纲要》和省高院《方案》文件要求,我院执行工作仍旧存在一定的短板亟需补齐,我们仍有许多的工作要做:

一是严格按照省高院《关于规范执行案件移送破产的若干规定》及我院《为我市“争做改革创新排头兵  争当科学发展领头雁”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文件要求,制定“执转破”具体细则,进一步明确执行移送破产的条件和程序,畅通了执行转入破产渠道,充分发挥破产法律制度消化执行积案、缓解执行难的功能。经过甄别、梳理,初步认定10家被执行企业共积累未结执行案件200余件,具备破产原因,符合破产案件受理条件,将逐步移送破产程序。

二是以执行警务化改革为契机,成立执行法警中队,通过同市委、市政府充分沟通,为执行中队再充实10名辅警,配齐执行法官、法警、书记员、司机四人档基本执行团队,完善局(队)长值班、日常监控、执行调度、快速反应工作制度,按照“信息灵敏、反应快速、指挥有力、协同有方”的要求,提升执行指挥中心工作实体化运作能力。

三是制定集中执行常态化运行机制,定期开展“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及 “假日执行”、“夜间执行”行动,对需要采取强制迁退房屋土地或扣押财产等强制措施的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集中执行力量开展现场执行,并邀请人大代表、群众现场监督。

三是进一步细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反向审批制度,将进入终本程序及拒不申报、虚假申报、敷衍申报的被执行人全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拓展曝光平台空间,细化工作机制,让失信惩戒机制在破解执行难工作中起到更重要的作用。

四是定期向市人大汇报执行工作,并对人大代表重点关注案件实行“一案一报”,积极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执行工作,邀请检察机关对大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邀请媒体记者、网友、市民参与现场执行,对执行活动进行网络直播报道,增进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推动集中执行常态化。

我们相信,在海门市委的坚强领导、南通中院的正确指导及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力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海门法院一定能实现“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为海门人民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