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优待政策
来源:中国海门 发布时间:2016-04-26 字体:[ ]

一、居家养老

(一)服务对象

A类――7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85周岁以上的空巢老人、孤寡老人,100岁以上的老人;

B类――70周岁以上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农村“五保”特困老人,7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老人、重点优抚老人;

C类――65周岁以上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

(二)服务内容

1.生活照料。为老年人提供日托、代购物品、家电维修、做饭送餐、整理卫生、理发、剪手指(脚趾)甲、洗衣被、晒(收)被、做家务、陪老人洗澡等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

2.健康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心理卫生、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档案和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3.法律维权。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和婚姻等合法权利的服务。

4.文化教育。为老年人提供老年大学学习、知识讲座、书法绘画和图书阅览等服务。

5.体育健身。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和健身活动等服务。

6.精神慰藉。陪聊、读书、读报、讲故事,陪老人散步、游览,上门或电话询问服务。

7.助耕助收。帮助老人春耕、夏种、夏收、秋收、秋种。

(三)补助标准

A类,按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B类,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高龄老人“尊老金”。

(一)发放对象

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的海门籍老年人。

(二)发放标准

80-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尊老金”60元;90-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尊老金”100元; 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尊老金300元。

(三)发放方式

尊老金全部实行“一折通”发放,由市财政局统一打在老人的“一折通”上。

三、老人其它优惠政策

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办理南通市、江苏省老年优待证。凭证进公园、市老职工活动中心、图书馆、陵园、风景区,进剧场、电影院、文化宫、俱乐部、寺院、娱乐城、旅游景点以及体育健身等场所(除大型文艺演出和重大比赛活动外),可享受半价优惠,进入市内收费公共厕所一律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