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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扩散!致海门全市居民的一封信
来源:海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15 字体:[ ]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生活居住在海门市的市民,凡5月30日后(含5月30日),曾去过北京高中风险地区或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京深海鲜市场的,看到公告后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请您立即向属地社区、村报告,如实登记个人相关信息

2.请您采取佩戴口罩,不聚餐,不聚集,远离他人,勤洗手、居室通风消毒等措施,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3.请您听从区镇、社区工作人员安排,主动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集中医学观察

4.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拨打120,由120转送至发热门诊。

5.如果发现瞒报、不报,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6.非必要市民朋友近期不要前往北京高中风险地区。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并切实做好我市农贸市场、海鲜市场、销售生鲜食品的超市等重点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即日起,广大居民进入农贸市场、海鲜市场、销售生鲜食品的超市等重点场所时要主动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接受体温检测

2.各重点场所要加强入口处人员体温检测、“苏康码”核验,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人群易聚集场所设置“1米线”,指导人员排队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要督促所有进入重点场所的人员佩戴口罩(包括工作人员和顾客)。对工作人员要每日进行健康监测

3.各重点场所要认真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科学、规范、有效开展日常消毒工作,突出清理卫生死角盲区。规范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保持场所内清洁卫生,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

4.各重点场所要加强空调使用管理,全封闭空调系统要关闭回风,对空调系统的过滤器风口、加湿器等要定期清洗和消毒,使用时要加强室内空气流动,定期开窗、开门或开启换风扇等换气装置。


海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