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打好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18-10-15 字体:[ ]

  日前,我市出台《海门市打好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南通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决策部署,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实的工作举措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重点聚焦水污染防治短板,全力推进水环境治理,打赢碧水保卫战,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确定三年总体目标

  我市将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整合全市治水力量,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农村和城镇两大战场,聚焦农业、工业、服务业、生活和沿江沿海五大领域,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全面组织、全域覆盖、全民参与,强力打好水环境治理的攻坚战和水环境质量提升的翻身仗。通过三年努力,全市重要水体、湿地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用水需求得到基本保障,水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遏制,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对水生态环境满意度明显提升。

  到2018年底,全市3个地表水省考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达到66.7%,无劣V类水质。地表水市考以上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达到37.5%。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率保持100%。三星自来水厂地下水监测点水质保持良好,江滨季士昌地下水监测点水质保持优良。近海海域海水水质达到Ⅳ类。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

  到2019年底,全市地表水省考断面水质优III类比例力争达到100%,市考以上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达到50%,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控制在25%。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率保持100%,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到2020年底,全市地表水省考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达到100%,市考以上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达到75%,无劣V类水质。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5%。海门市长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我市碧水保卫战重点实施五大水环境治理工程。

  农业农村领域水环境治理工程

  重点推进养殖污染治理。严格控减生猪养殖总量。确保2018年底生猪存栏量控减到20万头以下,确保2019年底生猪存栏量控减到15万头以下。发展标准化养殖,大力推进生态健康养殖,深入开展农业部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到2020年底,规模养殖场治理率在90%以上,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

  推动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到2018年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覆盖率在83%以上,各区镇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到2020年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覆盖率在85%以上,各区镇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对城镇周边或邻近城镇污水管网的村庄,优先考虑接入市政管网,就近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全市新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69个,其中2018年底前完成25个,2019年完成69个,2020年完成75个。

  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2019年达98%,2020年达100%,每年至少有1个区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

  工业领域水环境治理工程

  推进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按照分类处置原则,对全市“散乱污”企业逐一排查整治,一厂一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018年对133家“散乱污”企业开展整治;2019年对通吕运河、通启运河、海门河、圩角河沿线的“散乱污”企业整治到位;2020年基本实现“散乱污”企业整治到位。开展化工、印染“两行业”整治。2018年关停转产化工、印染“两行业”48家;2019年关停转产“两行业”企业9家;到2020年底,园区外化工企业基本完成转产或关停。开展橡胶专项整治、“三废一家具”行业清理整治。2018年底前全市15家企业基本整治到位,13家企业实现污染工段关停;对无环评等审批手续、污染严重、群众反响大的企业坚决予以查处。

  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2018年,对电镀、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电子等15个行业共124家企业开展整治。

  推进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按照“取缔关停一批、备案完善一批、整治提升一批”的要求启动实施所有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化整治,严格设立排污口许可,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对保留的排污口实行统一标识,建立名录,每年两次组织排污口尾水随机监测,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提升环境监测监控水平。强化工业企业网格化环境监管,切实做到三级网格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装备到位。2018年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配全三级网格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2019年加强网格化管理日常巡查,提高网格监管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2020年形成高效完整的网格化管理运作机制,工业污染源三级监管良性运作。

  服务业领域水环境治理工程

  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强化属地政府日常监管的主体责任,对城镇建成区范围内小餐饮业、洗车业、沐浴业(洗浴、足浴业)、美容美发业、洗涤业、小旅馆业等“六小行业”的所有经营户开展排查。2018年底前完成排查,排查率、登记造册率达到100%。

  全面收集,截污纳管。各经营户必须实施隔油、沉淀、净化等截污预处理措施。所有经营户污水排放须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禁止污水直排。到2019年底,“六小行业”经营户的隔油池、沉淀池、净化等规范化截污预处理设施的设置率达到100%,污水纳管率在90%以上。

  强化服务,从严监管。对拒不整改的“六小行业”经营户发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废水纳管、设置油水分离装置(沉砂池、隔油池)的“六小行业”经营户立案查处;拒不整改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吊销相关证照。

  生活领域水环境治理工程

  城镇生活污水截污纳管攻坚。2018年底前整合我市供排水资源,完成海门市水务公司的设立登记。科学规划,优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加快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着力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完成22.6公里管网建设任务。按照“十个必接”原则建设城镇污水收集管网,2018年底前完成区镇建成区机关、医院、学校、农贸市场的雨污分流和截污纳管,2019年底前完成所有“必接”部分的雨污分流及截污纳管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东洲水处理五期工程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万吨/日。2018年底前完成智慧排水信息系统建设,2019年6月底完成海门市级信息平台建设。到2020年,我市城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覆盖”,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在75%以上,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在19万吨/日以上。

  城镇黑臭水体整治攻坚。坚持点面结合,把控源截污作为整治黑臭水体的基础性工作和根本性措施,通过改造排水管道、封堵排水口、铺设截污管雨污分流、设置调蓄设施等措施,做到旱天污水不入河。2019年底前完成城区宏伟河、日新河、通沙河、十二号横河、十三号横河的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城区新开河整治,对全市区镇建成区内河道完成全覆盖疏浚,河道两侧截污纳管,实现城镇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推进饮用水水源地和应急水源地达标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2018年底前建成全市地下水应急供水工程;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

  沿江沿海活水畅流工程

  扎实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推进民生河综合整治工程、青龙港综合整治工程尽早开工建设,提高城区及通启西片水系排涝标准。推进十八匡河综合整治工程前期工作,提高通启中片排涝标准。对建设年代较久的四甲闸和卫东闸进行安全鉴定,视情况进行加固改造或拆除重建。完善各涵闸自动化能力建设和推进自动化、智能化管理,采取引江、调度、水通等多方面措施,保障水系的贯通流畅。

  大力推进水生态修复。全面落实河长制。以“两河”整治为重点,实施“拆、封、建、转、清、畅、管、绿”八大工程,深入推进河岸共治和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河道秩序,提高管理水平。2019年底前完成对历史存在的部分涉河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和有序纳规;2020年底前恢复河道管理良好秩序。完成水美村庄规划编制,每年力争新建成1个省级水美乡镇和3个水美村庄。启动《海门市水系规划》编制工作,力争2019年底实施。

  推进港口码头污染物排放减量。以减少港口码头污染物排放和强化污染物处置为核心,全力做好水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治理、长江水上过驳专项整治,努力实现港口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底,辖区内沿江沿海港口全面落实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能力建设,水污染物得到有效防控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