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环卫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25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部署,落实南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对全市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的任务要求,促进我区环卫行业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质效提档升级,实现监管与运营分离,盘活国有资产,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按照《南通市城乡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了《南通市海门区环卫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起草期间,就环卫市场化改革开展了调研工作,对周边地区市场化改革的方案、改革效果进行考察,对农村环卫作业进行了摸底。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上级城市管理部门和区委、区政府要求,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后。征求了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国资办、信访局、江苏海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区镇意见,并采纳了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江苏海晟集团、三厂工业园区提出的意见,形成《实施方案(讨论稿)》。经区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以政府办名义正式发文。

三、改革目标

全区计划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城乡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任务。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改革目标、改革内容、实施步骤、组织领导六个部分。通过市场化改革,构建“政企分开、管干分离、重心下移、市场运作”的环卫运行新模式和管理新机制,形成作业运行市场化、监督管理规范化的行业发展新格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

五、组织保障

为确保该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海门区环卫体制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审计局、国资办、信访局等部门和各镇(街道)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环卫体制改革的组织、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原文: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海门区环卫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