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解读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19-06-14 字体:[ ]

日前,我市出台了《海门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明确了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及相关任务。

今年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确保目标为大气细颗粒物(PM2.5)浓度35微克/立方米,AQI达标率80%;力争目标为:大气细颗粒物(PM2.5)浓度34微克/立方米,AQI达标率83.2%,各地区月降尘量不得高于5吨/平方公里。此外,我市要完成上级下达的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和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

今年我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有7大类,分别为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调整能源结构、积极调整运输结构、优化调整用地结构、实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区域大气联防联控、强化监管执法与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分解任务有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开展锅炉综合整治、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加快车辆结构升级、开展扬尘治理专项行动、严控农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实施VOCs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等23项。

根据计划,今年我市将完成全市涉及燃煤烧制的耐火材料、保温材料、防水材料、地板砖、石膏板、胶合板行业整治;加大铸造、建材等产能压减力度,到2020年,烧结砖瓦行业仅保留年产量3000万块以上的隧道窑生产线,人造板加工行业仅保留1万立方米/年以上的生产线。完成新一轮“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任务,依法实施分类处置,列入关闭取缔类的,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依法注销相关生产许可;列入整合搬迁类的,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今年底前,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依法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等原则进行整治;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推广清洁高效燃煤锅炉,6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原则上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并符合相应的锅炉安全技术要求。大力淘汰老旧车,老旧车的标准、具体车型以及任务指标按照省、市规定。按照要求推进国Ⅲ及以下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今年底前完成上级下达的淘汰任务。今年底前,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公交“全覆盖”。市区规模以上(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对同一施工周期内,因施工扬尘违法行为被处罚2次的施工单位,暂停其在我市投标资格半年;对被处罚3次及以上的,纳入企业信用“黑名单”,依法依规禁止其在市内开展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