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培育创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11-13 字体:[ ]

一、出台背景

2023年10月30日,区委、区政府出台《海门区培育创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海政发〔2023〕17号);改革开放以来,海门民营经济由小增大、由弱变强,为海门成为江苏长江以北第一个全面小康达标市、第一个GDP突破千亿元的县市提供了重要支撑。当前,我区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70%,税收占比达82%,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达88%,总体呈现出活力足、韧性强、潜力大的鲜明特征。

二、起草过程

根据国家、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方针,我区全面梳理本地民营经济发展现状,认真分析当前各类市场主体的迫切需求,通过借鉴上海、苏南等先进发达地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好的做法和举措,形成《海门区培育创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五个部分、三个方面、三十条措施组成。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的有关意见,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提高民营经济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探索实施一批突破性、引领性、彰显海门特质的改革举措,着力提升海门民营经济综合竞争力,为推动民营企业积极融入中国式现代化海门新实践提供强力支撑。

第二部分为主要目标,到2024年底,民营经济增加值达1200亿元,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达73.5%,民营企业税收额占税务部门直接征收总额比重达85%,民营投资占全社会投资比重达90%,民营企业数量3万家,民营企业数量占市场主体比重达25%,规上民营企业利润总额超70亿元,规上民营企业研究与发展经费内部支出(研发支出)总额超39亿元,民营上市公司数量10家,入选省工商联发布的民营企业200强数量5家。

第三部分为主要措施,也是《实施方案》当中最重要的内容,总结起来就是探索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三个方面,30条举措。

一是探索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质量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信用修复等重点领域加强服务管理,创造公平有序良好竞争环境。高质量推进民营企业标准化建设,指导民营企业及时淘汰落后标准。实施专利转化“雨露计划”、知识产权“指南针计划”、商业秘密“保险箱计划”,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认定、转化、保护提供全流程服务保障。建立民营企业失信提示和失信预警机制。

二是探索完善有利于民营经济长足发展的政策环境。依托海门“万事好通·马上办”一站式企业发展数字化服务平台,优化政策解读、匹配、兑现等服务。深入推进产业链微循环,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模式促成民营企业间合作发展。在金融服务、税费管理、物流运输等领域进一步拓范围、降门槛、优流程、送实惠,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

三是探索健全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深化包容审慎司法理念,新增从轻处罚“第五张清单”。推动涉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新开展行政裁量基准和免罚轻罚清单专项监督和联合监督。

第四部分为海门生命健康产业培育项目,生命健康产业是海门重点打造的优势产业,近年来实现了快速发展,也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一是发展现状。海门坚持“产业+平台+资本”的创新发展模式已初步构建起临床前生物医药开发产业生态圈,随着新区平台和资本优势的进一步凸显,海门在医疗器械领域实现了较大突破和良好布局,同时,依托长三角药物高等研究院汇集政、产、学、研、资各方资源,建成了创新成果孵化转化平台。

二是发展目标。紧紧围绕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在企业培育、创新平台打造、人才集聚三大方面发力,力争到2024年末,全面打响“海门药谷”品牌。

三是实现路径。明确产业定位。出台专项政策。打造产业平台。做强产业龙头。提升产业配套。壮大产业基金。

第五部分为保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江苏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海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机制。明确单位职责。鼓励改革创新。争做改革试验田,落实“四敢精神”,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改革措施。加强政策扶持。加强对海门民营企业发展需求研究,对民营企业诉求力求及时妥善回应和解决,不断提升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善于宣传推广。全面系统地开展示范创建和涉企政策宣传推广。

四、解决问题

紧扣民营企业发展需求,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环境。贯彻落实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和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等系列惠企政策,帮助民营企业享受政策发展红利。充分发挥法治对民营经济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创新创优监管机制、拓展法律助企服务,更大程度激发民营企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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