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18-09-24 字体:[ ]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建设。日前,我市被列入改革试点,下发《海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力争到2020年,在全市初步建成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市场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在家庭养老方面,我市将在建设、分配公共租赁保障性住房或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统筹考虑并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加快对小区道路等公共区域无障碍改造。优先支持在有条件的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对有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重点优扶对象家庭进行生活设施无障碍改造的,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补助。

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为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空巢、失智、失能、失独老人入住养老机构或接受居家养老服务提供财政补贴,目标到2020年,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比例达到10%。

在社区养老方面,我市将进一步推进适老社区建设。目标到2020年,每个城镇街道配建1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敬老院全部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具备日间照料、助餐助急等功能。每个社区配建1家居家养老服务站,城镇和农村社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站建成率达到100%、60%。

我市将鼓励利用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学校、服务中心等社区闲置资源,建设社区嵌入式“机构+社区养老”复合型托老设施——长者驿家,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助餐送餐、精神慰藉等服务。目标到2020年,全市3个街道全部建有社区长者驿家。

依托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社区老年护理站。按照每个街道配置1所社区老年护理站的标准,目标到2020年,实现全市城镇街道社区老年护理站全覆盖;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部与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护理等服务。

加快推进中央厨房和老年助餐点建设,到2020年,3个街道都要配建1家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城镇社区全部配建助餐点,为老年人提供卫生营养的助餐送餐等服务。

培育养老服务主体

我市鼓励各类优质社会资本进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领域。到2019年,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及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面由社会力量承接运营;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会力量承接率要在100%以上。鼓励连锁经营,打造养老服务品牌。到2020年底,全市至少培育2家龙头企业(组织),每家龙头企业(组织)连锁5个以上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此外,我市将加强中小养老服务企业的培育、筛选和储备。扶持发展各类居家和社区养老志愿组织,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和志愿者星级评定机制。

推动智慧养老、医疗养老

我市将推动资源整合,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与智慧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建成海门市综合为老服务平台信息系统,整合养老服务线上线下资源,为政府部门、服务组织、涉老企业和家庭大众提供养老信息服务,培育整合更多的线下服务实体。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组织)使用物联网技术,利用智能穿戴设备、生命体征及健康监测管理系统等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智能化的远程安全看护、健康管理等服务。

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支持各养老机构承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护理站的运营管理。农村敬老院增设日间照料中心职能,到2020年全部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与医疗服务融合发展。探索为失能老人设立“家庭病床”,推进契约制家庭医生服务,等等。

此外,我市还将建立覆盖养老服务行业法人、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行业信用体系,完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安全、设备安全等制度,提升养老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能力,以此全面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