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解读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18-07-27 字体:[ ]

  《海门市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对乡村文化提出了新的要求。近日,市文广新局出台指导意见,将着力打造七大工程,高质量推动我市乡村文化繁荣发展。

  这七大工程分别是乡村文化服务阵地建设工程、乡村文化特色平台载体打造工程、乡村题材文艺作品生产工程、乡村文化活动品牌培育工程、乡村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工程、乡村文化产业拓展工程、乡村文化人才队伍壮大工程。

  阵地、平台筑牢发展根基

  在这七大工程中,服务阵地建设和特色平台载体打造是乡村文化繁荣的基础所在。据了解,今年我市将有1个区镇、53个村(社区)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先进点或达标点,实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全覆盖。同时,全市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总分馆将基本建成,可以开展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实现市、区镇、村(社区)文化的互融共通。农家书屋建设在全省领先的基础上,今年还将再扶植1~2家五星级农家书屋,8~10家四星级农家书屋,所有书屋全部达到三星以上标准。

  我市还计划在全市村、社区建设一批集学教型、礼仪型、娱乐型于一体的乡村文化礼堂和百姓舞台,作为乡村文化繁荣发展的平台和载体。今年是试点建设年,全市将建成20家左右这样的文化礼堂和百姓舞台示范点,做到一村一品、一堂一品。

  作品、品牌彰显独特个性

  优秀的文化作品和丰富的品牌活动是乡村文化繁荣发展的活力所在。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大时间节点,中国田园山水画院、江海文化艺术研究院、海门山歌艺术剧院、市文化馆、市美术馆等都将开展乡村题材文艺创作生产,推出一批具有浓郁乡村特色、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其中,原创山歌剧《田园新梦》、歌舞《山歌唱响新时代》、山歌表演唱《绿水青山歌更甜》等还将在全市乡村进行巡演。

  各项文化惠民活动更是丰富。我市将健全自下而上、以需定供、精准惠民的菜单式、订单式文化供给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江海之春”“清风东洲·廉洁海门”“海门之夏”“弘謇全民读书节”“江海大舞台”“江海文化艺术展示月”“迈进新时代·幸福舞起来”广场舞大赛、“新时代·新风采”海门市首届文化养老才艺大赛等一批品牌活动将更加深入地开展到村、社区中。

  传承、拓展凝聚发展潜力

  在乡村文化繁荣发展中,我市也十分重视文化的传承、拓展以及人才培养,挖掘强大的发展潜力。传统文化进校园、进乡村活动,将把海门山歌、通东民歌、古琴、沈绣等重点非遗项目和书法、国画、京剧等传统文化送进学校和乡村。全市还将建立科学的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和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推进非遗项目和文物保护单位建设。

  我市还将推进“文化+”融合发展,重点在文化遗产、节庆赛事、养老文化、民俗文化、名人文化等方面进行创意开发。同时实施乡村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培育有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开发民间艺术、民俗表演项目等,推动江海民俗文化向产业化方向加快发展。

  而在乡村文化繁荣发展中起决定性因素的人才培养方面,我市将建立文化艺术类乡土人才库,逐步实现由“送文化下乡”向“种文化进村”的转变,每个区镇将组建不少于1家的群众文艺表演团队。同时,乡村文化志愿者队伍也将进一步发展壮大,广泛吸纳民间艺人、草根文化人才、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返乡大中专学生等,增强乡村文化自我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