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解读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19-06-12 字体:[ ]

日前,我市出台《海门市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确定了今年的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

今年我市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涉及两个方面。环境质量改善目标:3个省考地表水断面优良比例达100%,无劣Ⅴ类水质;8个市考以上地表水断面优良比例达62.5%,无劣V类水质。通吕运河货隆大桥和天西大桥断面水质达到Ⅲ类;通启运河海洪大桥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海门河东洲大桥断面水质达到Ⅳ类、高北大桥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圩角河秀山大桥断面水质达到Ⅳ类、西郊大桥断面水质达到Ⅴ类;常乐闸南桥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圩角河北京中路桥断面水质达到Ⅴ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国控三星自来水厂地下水监测点水质保持良好,省控江滨季士昌地下水监测点水质保持优良。近海海域海水水质达到四类。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按照上级下达任务,较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11.77%、氨氮排放量持续下降、总氮排放量削减6.97%、总磷排放量削减6.98%。

今年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农村和城镇两大战场,聚焦农业、工业、服务业、生活和沿江沿海五大领域,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水环境治理,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具体有9大类工作,分别为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快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深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开展服务业水环境治理、实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推进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加强水资源节约、保障水环境安全、严格水环境管理。

今年我市共安排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29项,工业结构调整项目9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1项、城镇污染治理项目6项、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项目5项、水生态保护项目6项、能力建设项目两项,计划总投资12.36亿元。

我市明确市攻坚办要督促各地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重点工程项目的落实,对水质改善不力、重点工程项目进度滞后的部门和区镇及时预警、定向督办。市生态环境局按季度通报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市各有关部门要在水污染防治中充分履行职能,切实发挥各自作用。各区镇要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我市将依法公开水环境状况信息,定期发布水环境质量状况。加强社会监督,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志愿者开展水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开展“亮剑”执法行动,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为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