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解读
来源:海门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0-04-16 字体:[ ]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2020年度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明确相关任务和工作。

根据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和南通《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落实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市今年耕地占补平衡任务数为1000亩,其中市本级耕地占补平衡任务数为47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1%耕地占补平衡任务数为530亩。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任务数为5000亩。

市政府要求各区镇(街道)高度重视,及早谋划。要尽快启动项目申报实施工作,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要抽调业务骨干建立专门机构部署推进,力争所有项目一次性申报、一次性实施、一次性报验。各区镇(街道)均须在6月底前完成耕地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项目申报入库工作,10月底前实施完成并申报县级初验,12月底前完成县级初验。各区镇(街道)要加强对土地整治入库项目的建设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入库面积完成率。项目入库面积完成率偏低的区镇(街道)将被取消土地整治评先评优资格。

根据《计划》,各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联动,协助指导区镇(街道)共同推进好土地“双整治”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好项目入库、立项,组织好新增耕地数量验收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项目启动资金,做好补助资金结算和监管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质量评定和组织验收工作,做好全市高标准农田1%任务完成指导验收工作。

我市将明确奖惩,加强督查。继续将土地“双整治”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四大专项行动”中的“拆违拆破拆旧”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清单,继续对超额完成2020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任务的区镇(街道)由市项目办在项目建设考核中予以加分。继续将土地“双整治”工作列入市委大督查范畴,并实行周报制。对区镇(街道)上报数据弄虚作假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